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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恩施州巴东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 “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公告

2020-12-28 10:14 事业单位考试 https://hb.huatu.com/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巴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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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一部门《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2号)、恩施州人社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18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工作方案》(州人社函〔2020〕64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编制计划,拟考核聘用2018届“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考核招聘,达到公开择优、科学选人用人的目的。

  二、招聘范围

  2018年经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选派到我县服务、服务期满且历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自愿留在巴东县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已被招录为公务员、选调生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三、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具体见《巴东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18届“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或尚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公开招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州相关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及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应聘到该单位后与其有回避关系人员将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与该单位领导人员有回避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岗位;应聘到该单位后与其有回避关系人员将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不得应聘。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涉及应聘人员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一律实行回避;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条件

  招聘具体条件详见《巴东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18届“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在巴东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bbd.gov.cn/)发布,长江巴东网(http://www.cjbd.com.cn/)转载。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

  (1)时间:2020年12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地点:巴东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509室(信陵镇巫峡路19号)。

  (3)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提供《巴东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18届“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报名表》、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年度考核情况、服务期满证书等材料,所有复印件须经应聘者本人亲笔签名)。

  2.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县人社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拟聘人员的身份、学历等基本情况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是否存在违纪违法、一票否决等不具备招聘资格的情形。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核对象。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均可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凡涉及违纪违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组织考核

  县人社局、用人单位共同组成考核组到考核对象工作的单位,通过面谈、座谈考核、查阅个人资料等方式进行考核。重点考核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其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组织体检

  县人社局及时对通过考核的入围对象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入围对象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入围对象,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果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体检费用由受检考生承担。

  招聘单位或受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对结果有异议的项目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五)确定拟聘对象

  县人社局党组集体听取考核组考核情况汇报,包括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考察、体检、可能影响聘用的情形等情况,在此基础上,确定拟聘对象。拟聘对象在巴东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组织选岗考试

  1.选岗考试以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成绩仅作为考生选岗的依据;

  3.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

  4.笔试时间、地点以及择岗时间另行在巴东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5.未参加择岗考试或未参加岗位选择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七)招聘结果备案

  拟聘对象岗位确定后,县人社局及时将拟聘人选报州人社局备案。在州人社局网站对备案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州人社局对公示通过人员下发备案文件。

  (八)聘用管理

  用人单位以州人社局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批复文件为依据,办理入职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与相关单位建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在用人单位正式聘用前,应自行向原工作单位辞职或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聘用单位在确认拟聘对象向原工作单位辞职或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后,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按岗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招聘人员,除国家、省政策有特别规定以外,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拟聘人员一经聘用,在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借出或者调走。

  六、聘用管理

  用人单位以州人社局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批复文件为依据,办理入职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与相关单位建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在用人单位正式聘用前,应自行向原工作单位辞职或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聘用单位在确认拟聘对象向原工作单位辞职或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后,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按岗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招聘人员,除国家、省政策有特别规定以外,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拟聘人员一经聘用,在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借出或者调走。

  七、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的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巴东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bbd.gov.cn/)为本次招聘公告、测试公告、测试成绩、结果公示、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巴东县人社局 0718-4333315

  附件:

  1. 巴东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18届“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2. 巴东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18届“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文章来源:http://www.hbbd.gov.cn/xxgk/gkml/tzgg/202012/t20201225_1079080.shtml

    (编辑:tr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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