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0 10:08 事业单位考试 https://hb.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多选题:我国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共有的基本原则是由湖北事业单位考试提供同步湖北人事考试。更多关于多选题,湖北事业单位试题资料的内容,请关注湖北事业单位考试频道/湖北人事考试!![]()
我国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共有的基本原则是:
A.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
B.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C.法院调解原则
D.辩论原则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诉讼法知识。
第二步,A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条,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可知刑诉和民诉中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是共有的基本原则。A项正确,当选。
B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可知刑诉和民诉中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是共有的基本原则。B项正确,当选。
因此,选择AB选项。
拓展
C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条有关法院调解原则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中并没有规定这一原则。可知法院调解原则是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不是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不符合题意,C项不当选。
D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有关辩论原则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中并没有规定这一原则。可知辩论原则是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不是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不符合题意,D项不当选。
考点
法律
其他法律
其他(法律)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