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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2018年9月28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对叶挺烈士近亲属

2021-03-10 10:19 事业单位考试 https://hb.huatu.com/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湖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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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9月28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对叶挺烈士近亲属叶正光等人起诉被告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摩摩公司”)侵权一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决西安摩摩公司在国家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道歉,消除其侵权行为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并判决西安摩摩公司向叶正光等人支付精神抚慰金10万元。下列关于西安摩摩公司侵权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是:

  A.西安摩摩公司侵犯了叶挺烈士的名誉权

  B.西安摩摩公司没有损害公共利益

  C.西安摩摩公司侵犯了叶挺近亲属的名誉权

  D.西安摩摩公司还损害了公共利益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责任知识。

  第二步,A项: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五条,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西安摩摩公司承担了相应的民事责任,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这就说明该公司侵犯了叶挺烈士的名誉权。A项正确,当选。

  D项:根据《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英雄烈士的保护,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本题中西安摩摩公司侵犯了叶挺烈士的名誉,同时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D项正确,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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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拓展

  B项:西安摩摩公司侵犯了叶挺烈士的名誉,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损害。说法错误,B项不当选。

  C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其近亲属因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本题中该公司并没有侵犯叶挺近亲属的名誉权,侵犯的是叶挺的名誉权。说法错误,C项不当选。

  考点

  法律

  民法

  民事责任

    (编辑: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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