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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某市建设局会计李某给检察机关写举报信

2021-04-21 14:13 事业单位考试 https://hb.huatu.com/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湖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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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市建设局会计李某给检察机关写举报信,反映交通局局长范某违法挪用大笔公款行为。李某这一行为属于:

  A.法的执行

  B.法的遵守

  C.法的适用

  D.法的解释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法理学的基本概念知识。

  第二步,法的遵守,即守法,不仅包括消极、被动的守法,而且还包括根据授权性法律规范积极主动地去行使自己的权利,实施法律。李某写信举报局长违法的行为属于宪法赋予的监督权,属于法的遵守行为。B项与题意相符,当选。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以实施法律的主体和法的内容为标准,法的实施方式主要有:法的遵守,法的执行,法的适用等。

  A项:法的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实施法律的活动。A项与题意不符,不当选。

  C项:法的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由于这种活动是以国家名义来行使,因此也称为“司法”,法的适用是实施法律的一种方式。C项与题意不符,不当选。

  D项:法的解释,是指由一定的国家机关、组织或个人,为适用和遵守法律,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政策、公平正义观念、法学理论和惯例对现行的法律规范、法律条文的含义、内容、概念、术语以及适用的条件等所做的说明。D项与题意不符,不当选。

  考点

  法律

  法理学

  法理学的基本概念

    (编辑: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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