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事业单位考试

(单选题)甲下落不明满5年,其妻乙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其父丙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法院应该

2021-11-17 16:00 事业单位考试 https://hb.huatu.com/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点击订阅
湖北华图
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教师招聘信息

(单选题)甲下落不明满5年,其妻乙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其父丙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法院应该由湖北事业单位考试提供同步湖北人事考试。更多关于湖北事业单位考试,事业单位试题练习,湖北事业单位试题,每日一,湖北事业单位试题资料的内容,请关注湖北事业单位考试频道/湖北人事考试咨询电话:027-87870401。湖北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点击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单选题)甲下落不明满5年,其妻乙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其父丙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法院应该:

  A.先宣告失踪,再宣告死亡

  B.让乙与丙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驳回申请

  C.宣告失踪

  D.宣告死亡

  正确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主体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法总则》第四十六条,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根据《民法总则》第四十七条,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本法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题干中对于甲下落不明满5年,符合《民法总则》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经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应宣告死亡。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宣告失踪:根据《民法总则》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点击查看答案>>

关注【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网】微信公众号
获取更多试题及解析

    (编辑:trh)

    2022事业单位联考笔试资料预约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