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8 13:31 事业单位考试 https://hb.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民法典》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由湖北事业单位考试提供同步湖北人事考试。更多关于湖北事业单位考试,事业单位试题练习,湖北事业单位试题,每日一,湖北事业单位试题资料的内容,请关注湖北事业单位考试频道/湖北人事考试!
《民法典》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
A.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B.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C.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D.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答案】A B C D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知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 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因此,选 择 A B C D 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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