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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恩施州州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125人 体检考察公告

2023-03-28 13:40 事业单位考试 https://hb.huatu.com/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恩施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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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恩施州州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125人体检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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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可同步组织实施。依据考生测试总成绩,按岗位人才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总成绩相同而导致体检、考察名额与岗位人才引进计划数比例大于1:1时,可结合专业特点依规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一)体检

  1.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对象到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其他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复检一次,复检应在一个月内完成,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对象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用人单位可分岗位按测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考察对象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用人单位可分岗位按测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2023年恩施州州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125人时间安排:

  公告发布日:3月28日

  报名时间:截至2023年4月20日17:00

    (编辑: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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