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事业单位考试

小林看上闺蜜小利的项链,准备盗取,可小利突然回到宿舍,小林盗取无果。小林的行为属于

2023-03-28 11:54 事业单位考试 https://hb.huatu.com/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点击订阅
湖北华图
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教师招聘信息

小林看上闺蜜小利的项链,准备盗取,可小利突然回到宿舍,小林盗取无果。小林的行为属于由湖北事业单位考试提供同步湖北人事考试。更多关于事业单位备考,常识积累,湖北事业单位试题资料的内容,请关注湖北事业单位考试频道/湖北人事考试咨询电话:027-87870401。湖北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点击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小林看上闺蜜小利的项链,趁小利不在宿舍时准备盗取,可小利突然回到宿舍,小林盗取无果。小林的行为属于:

  A. 犯罪既遂

  B. 犯罪中止

  C. 犯罪未遂

  D. 犯罪预备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

  第二步,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既可以是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形式。小林趁小利不在宿舍时准备盗取,可小利突然回到宿舍,小林盗取无果,属于犯罪预备。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学界关于犯罪既遂的标准存在着争论。在司法上,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应当以“犯罪构成要件要素齐备说”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在立法上,则应当从犯罪事实和刑事政策的角度出发,以“犯罪目的实现刑事政策说”作为确立犯罪既遂形态的标准。A项排除。

  B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B项排除。

  C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C项排除。

  ①首先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武 汉 事 业 单 位 考 试微信公众号。

  ②关注回复“每日一练”,即可查看更多试题资料

    (编辑:余老师)

    2022事业单位联考笔试资料预约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