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事业单位考试

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技巧:立法法修改热点一览

2023-04-09 18:18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订阅
湖北华图
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教师招聘信息

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技巧:立法法修改热点一览由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网提供同步湖北人事考试网。更多关于立法法修改热点,湖北事业单位备考技巧的内容,请关注湖北事业单位考试频道/湖北人事考试网咨询电话:027-87870401。湖北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点击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技巧:立法法修改热点一览

  2023年3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该法自2023年3月15日起施行。这是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又一个标志性成果。

  立法法,被称为“管法的法”。这部在法律规范体系中起支架性作用的重要法律,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必将更好地发挥立法引领保障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使法律规范体系更加科学完备。接下来图图带大家看看此次《立法法》修改的重要内容吧!

  一、完善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完善指导思想。

  1.明确立法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2.立法应当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贯彻新发展理念,保障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二)完善依宪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

  立法应当符合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

  (三)完善民主立法原则,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

  立法应当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是贯彻党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

  立法应当倡导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明确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相统一的原则要求。

  立法应当适应改革需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和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相统一,引导、推动、规范、保障相关改革,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二、明确合宪性审查相关要求

  (一)法律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涉及合宪性问题的相关意见。

  对法律案中涉及的合宪性问题,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应当在修改情况的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

  (二)明确备案审查工作中的合宪性审查要求。

  有关国家机关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存在合宪性、合法性问题的,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对存在合宪性、合法性问题的,规定了处理的主体和程序。

  此外,落实2018年宪法修正案的有关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将现行立法法中的“法律委员会”修改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三、完善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相统一的制度机制

  一是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专属立法权规定,将只能制定法律事项中的“仲裁制度”修改为“仲裁基本制度”。

  二是明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决定就“特定事项”授权在“规定期限和范围”内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同时增加规定: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的事项,对实践证明可行的,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及时修改有关法律;修改法律的条件尚不成熟时,可以延长授权的期限,或者恢复施行有关法律规定。

  三是增加规定:国务院可以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决定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在规定期限和范围内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行政法规的部分规定。

  四、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限、立法程序和工作机制

  一是增加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法律。

  二是进一步明确:常委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可以适时组织代表研读讨论,征求代表的意见。

  三是增加规定: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遇有紧急情形的,也可以经一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

  四是将法律案终止审议的规定修改为:列入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因各方面对制定该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两年的,或者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审议的,委员长会议可以决定终止审议,并向常委会报告;必要时,委员长会议也可以决定延期审议。

  五是明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相关法律案”。

  六是增加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通过制定、修改、废止、解释法律和编纂法典等多种形式,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

  五、适应监察体制改革需要补充相关内容

  一是在有关立法权限的规定中明确:监察委员会的产生、组织和职权属于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

  二是增加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根据宪法和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制定监察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六、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权限和程序

  一是关于设区的市可以行使地方立法权的事项,将“环境保护”修改为“生态文明建设”,并增加规定“基层治理”。

  二是贯彻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根据地方实践经验,增加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可以协同制定地方性法规,在本行政区域或者有关区域内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可以建立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机制。

  三是扩大规章的制定主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实践需要,在部门规章制定主体中增加规定“法律规定的机构”。

  七、完善备案审查制度

  一是完善主动审查制度,明确专项审查相关内容。增加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进行主动审查,并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专项审查。

  国务院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进行主动审查,并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专项审查。

  二是建立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增加规定:备案审查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对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审查要求或者审查建议,及时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三是明确法律法规清理制度。增加规定: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应当根据维护法制统一的原则和改革发展的需要进行清理。

  试题练习:

  【例】2023年3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自2023年3月15日起施行。下列关于修改后的立法法内容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A.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修改为“法律委员会”

  B.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不得经一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

  C.国务院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进行主动审查

  D.列入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两年的,委员长会议可以决定终止审议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立法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3年版《立法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因各方面对制定该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两年的,或者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审议的,委员长会议可以决定终止审议,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必要时,委员长会议也可以决定延期审议。D项说法正确。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2023年立法法修改,落实2018年宪法修正案的有关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将“法律委员会”修改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A项错误,排除。

  B项:根据2023年版《立法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各方面的意见比较一致的,可以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调整事项较为单一或者部分修改的法律案,各方面的意见比较一致,或者遇有紧急情形的,也可以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故C项“不得经一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说法错误,排除。

  C项:根据2023年版《立法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进行主动审查,并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专项审查。国务院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进行主动审查,并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专项审查。C项混淆了全人大、人常和国务院关于立法审查的内容,说法错误,排除。

    (编辑:trh)

    2022事业单位联考笔试资料预约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