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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附件下载

2023-04-11 13:41 事业单位考试 https://hb.huatu.com/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湖北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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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附件下载

  2023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公告已于4月6日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发布,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9:00—4月19日20:00,考生应及时报名,以免错过本次考试!

  附件1

  报考注意事项

  一、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应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简称“网报平台”,下同)进行报名。

  (一)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在首次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上传照片。

  新报考人员注册信息增加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学历层次、培养方式、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字段信息的采集。

  老报考人员需在注册库中补充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等信息。

  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自动核查的,请在报名时上传相关信息扫描件,以备后期核查。

  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和信息填报说明要求,了解不实承诺后果,守信践诺。

  (二)注册核查

  本注册核查分为在线自动核查、在线人工核查。

  在线自动核查:

  1.报考人员身份证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者是社保卡的可在线自动核查。

  2.报考人员学历信息在2002年至今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位信息在2008年9月至今范围内的,可在线自动核查。

  3.学历学位信息不在自动核查范围的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上传学历、学位证书,进行网上在线核查。请报考人员提前在学信网上申请学历认证报告,便于后期考试机构进行资格核查。

  4.报名材料上传。符合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报考社会工作师应上传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扫描件,进行在线核查;符合高级社会工作者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上传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证书扫描件,进行在线核查。

  在线人工核查:

  5.其它身份证类型无法通过自动核查的,请上传身份证件扫描件进行线上人工核查。

  6.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数据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上传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在线人工核查。

  7.国(境)外学历、学位请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进行在线人工核查。

  (三)报名核查

  8.适用告知承诺制人员报名核查流程。

  报考人员开始报名,填写报名信息,通过“在线核查”,“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以选择报名处理方式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按“是否需要上传材料”要求,上传报名所需材料,确认报名信息。

  注册和报名核查在线通过且级别是“考全科”人员可免予核查。免予核查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已作出承诺的;

  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

  ③所学专业与允许报名专业匹配;

  ④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中无记录的。

  (2)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确认报名信息后,进行在线人工核查。

  9.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人员范围和报名核查流程。

  (1)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2)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人社部第31号令),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3)“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并通过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后,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进行在线人工核查。

  10.适用告知承诺制人员申请撤回的报名核查流程。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名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进行在线人工核查;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此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在线人工核查范围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自动核查通过的。

  (五)网上缴费

  资格核查通过后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注册库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无法更改,请考生注册时认真核对准确。如果发现报名时姓名或身份证号错误,请考生重新注册正确的信息,在报名结束前到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信息更正申请。

  2.用户注册时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唯一的,请考生填写本人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如考生手机号变更,请及时在注册信息维护中变更本人的手机号码。

  3.审核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确认修改其他报名信息;审核后,需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修改报名信息。

  4.报考人员缴费前修改报考级别后,需重新进行资格核查。

  5.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不允许修改报名点、报考级别、报考科目等报考信息。其它有关个人信息需要更正的,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

  6.用户名或密码遗忘可通过手机号或密码提示问题找回,也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考试机构重置密码。

  7.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一周后,省直报名点的考生在工作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到省人社厅综合服务大楼附楼二楼领取,其他市州报名点考生到当地考试机构登记后领取。代领人还须携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8.请考生尽量选择承诺制报考,按网报流程进行报名。如有问题请致电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咨询电话详见湖北省人事考试网

  省直报名点资格审核部门是省民政厅慈善社工处,咨询电话:027-87859892、86774696、87448202;其他各市州资格审核联系方式详见报名表。

  三、答题注意事项

  1.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2.“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为主观题科目,请应试人员在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3.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和使用电子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附件2

  视力残疾人员使用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申请表

 
残疾人证书名称   残疾人证书号码  
   
   
 
   
 
 
 
 
本人对所提供的残疾人证书承诺真实有效,保证填报的各项信息完整准确。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与事实不符,自愿接受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处理。
承诺人:
受理人签字:

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盖章

  附件3

  各市州视力残疾人员申请使用借助读屏软件

  参加考试人员汇总表

  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名称(盖章):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报考级别 残疾人证书名称
         
         
         
         
         
         
         
         
         
         
         
         
         
         

  附件4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

  告知承诺书(式样)

  一、基本信息

  (一)办事事项名称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

  (二)报考人员信息

  姓 名:

  工作单位: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二、告知内容

  (一)证明事项名称

  ××××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

  (二)设定证明事项的依据

  ××××职业资格制度规定、考试(评价)实施办法。

  (三)证明的内容

  报考人员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中关于学历、专业、学位、专业工作年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职称等方面的要求。

  (四)承诺的方式

  由报考人员本人采用电子方式承诺,一经提交即具法律效力。

  (五)核查

  考试组织机构依据报考人员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并综合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的承诺信息进行核查。报考人员应当按照考试组织机构的规定和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以规定方式提交或补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考试组织机构对待核查人员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报考人员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六)不实承诺的责任

  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凡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包括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通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等。报考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七)承诺书公开的形式、范围、时限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等规定,考试组织机构、考试主管部门将根据事前、事中、事后核查情况,通过对外服务场所、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告知承诺书全部或部分签署人员名单、所签署告知承诺书全文或部分文本,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三、报考人员承诺

  本人已认真阅读本告知书,对承诺内容及不实承诺的责任已充分知晓。在此,我郑重向考试组织机构承诺:本人符合本项考试报名条件,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客观,愿意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

  报考人员签名:

  承诺日期:年月日

  考务日程安排

  (一)公告发布时间

  2023年4月6日(湖北人事考试网)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1日9:00—4月19日20:00

  (三)网上注册核查和资格审核时间

  2023年4月11日9:00—4月20日17:00

  (四)网上缴费时间

  2023年4月11日9:00—4月21日20:00

  (五)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3年6月5日9:00—6月11日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 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

  (六)考试时间

  2023年6月10日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2023年6月11日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14:00—17:00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须与报名时证件一致)方可参加考试。

    (编辑:华图喻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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