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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政府办公厅2013年所发的、排序编为5号公文的发文字号的正确写法是:

2023-12-13 08:42 事业单位考试 https://hb.huatu.com/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湖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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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选题)某市政府办公厅2013年所发的、排序编为5号公文的发文字号的正确写法是:

  A.政办发(2013)第5号

  B.厅发(2013)5号

  C.政办发〔2013〕5号

  D.政发〔2013〕5号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公文格式知识。

  第二步,发文字号应当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年份。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不写“年”字;不写“第”字;不编虚位;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C项满足全部格式要求。

  因此,选择选C项。

  【拓展】A项:政办发(2013)第5号,“( )”“第”不正确。A项错误,不当选。

  B项:厅发(2013)5号,某市政府办公厅发文,因此发文代字为“政办发”不是“厅发”“( )”不正确。B项错误,不当选。

  D项:政发〔2013〕5号,某市政府办公厅发文,因此发文代字为“政办发”不是“政发”。D项错误,不当选。

  【知识点】公文*公文的基本知识*公文格式

 

    (编辑:戚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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