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事业单位考试

甲系某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利用收取买房托管资金等职

2024-05-20 16:10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湖北人才网

点击订阅
湖北华图
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教师招聘信息

甲系某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利用收取买房托管资金等职由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网提供同步湖北人事考试网。更多关于甲系某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利用收取买房托管资金等职务便,湖北事业单位试题资料的内容,请关注湖北事业单位考试频道/湖北人事考试网咨询电话:027-87870401。湖北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点击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单选题)甲系某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利用收取买房托管资金等职务便利,采取收取托管资金不入账等方式,非法获取人民币6000多万元,并用于个人奢侈消费,至案发时已挥霍殆尽。甲的行为构成:

  A.贪污罪

  B.挪用公款罪

  C.私分国有资产罪

  D.滥用职权罪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

  第二步,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收入直接截留,使账目上不能反映该款项,是直接侵吞公款的贪污行为。也就是说,行为人截取单位收入不入账,非法占有,使所占有的公款难以在单位财务账目上反映出来,且没有归还行为的,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罚。本题中甲采取收取托管资金不入账等方式,使得公款在单位账目上难以体现,而且用于个人奢侈消费,至案发时挥霍殆尽,说明其没有归还的行为,甲构成贪污罪。A项正确。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从而构成的犯罪。本题中甲将公款进行个人奢侈消费,并未进行非法活动,不构成挪用公款罪。B项排除。

  C项: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本题中甲将6000多万元进行个人消费,并未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不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C项排除。

  D项: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题中甲将6000多万元进行个人消费,并未影响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正常活动,不构成滥用职权罪。D项排除。

点击查看答案>>

    (编辑:湖北张老师)

    2022事业单位联考笔试资料预约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