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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为了要男孩把刚出生的女儿扔

2024-06-25 08:46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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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选题)张某为了要男孩把刚出生的女儿扔到河里,张某属于:

  A.过失杀人罪

  B.故意杀人罪

  C.遗弃罪

  D.虐待罪

  正确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题干中,张某明知把女儿扔进河里,女儿必然会死亡,但仍将该其扔入,剥夺其生命,其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题干中,张某是故意将女儿扔进河里,并不是过失。A项错误。

  C项: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题干中,张某并没有将女儿遗弃,而是扔进河中致死。C项错误。

  D项: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题干中,张某并没有虐待女儿,而是扔进河中致死。D项错误。

    (编辑: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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