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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法院系统2024年度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考试综合成绩及综合排名暨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公告

2024-08-08 17:48 事业单位考试 https://hb.huatu.com/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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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市法院系统2024年度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考试综合成绩及综合排名暨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公告

  根据《武汉市法院系统2024年度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和有关规定,现将综合成绩及综合排名暨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综合成绩及综合排名

  《公告》明确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进入后续环节,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综合排名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如笔试成绩也相同,以职业技能测试每分钟正确字数多的排名在前。若仍无法确定,单独组织一轮职业技能测试。

  考生综合成绩及综合排名详见《武汉市法院系统2024年度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考试综合成绩及综合排名》(附件1)。

  附件下载>>>武汉市法院系统2024年度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考试综合成绩及综合排名.pdf

  附件下载>>>武汉市法院系统2024年度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考试资格复审地点和联系方式.pdf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依据同职位综合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具体人员名单详见《武汉市法院系统2024年度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考试综合成绩及综合排名》(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8月9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三)地点。考生需到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各招聘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详见《武汉市法院系统2024年度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考试资格复审地点和联系方式》(附件2)。

  (四)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2.笔试准考证;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4.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包括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复审时由招聘单位组织考生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核查学历;

  5.加分证明材料:脱贫家庭及其子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6.本人1寸正面免冠彩色登记照1张;

  7.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离职证明。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采用A4纸型,本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资格复审需本人亲自参加,不得委托他人代办。凡放弃资格复审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由招聘机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从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体检

  (一)体检人选及体检安排。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体检人选、具体时间、集合地点和费用标准等由各招聘单位通知考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三)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1张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登记照参加体检。

  2.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在规定时间内配合医务人员按照预定项目逐科、逐项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不要漏检。考生经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3.体检前注意饮食和休息,避免剧烈运动,不要熬夜、饮酒。体检前8至12小时应禁食。体检当天早晨必须空腹,在未做完血样采集和B超前,不得进食。体检时应放松心情,保持平和心态。衣着要宽松,不宜穿着不方便脱换和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

  4.生理期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工作人员申请注明。在体检环节,妊娠生产期考生暂不进行妇科、放射等体检项目的检查,但应在体检表中注明原由,待妊娠生产结束后补做上述检查,并由体检医院综合体检情况,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完成并合格后,再按相应程序办理雇员聘用审批手续。

  5.对于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考生,按考试作弊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察

  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本单位的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

  (一)考察时间。由招聘法院与考生直接对接确定时间。

  (二)考察内容。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三)其他事项。请考察对象注意保持通讯畅通,配合考察组做好相关工作,并提前准备好以下资料:

  1.个人自传(全面撰写个人思想、学习、生活、工作经历、兴趣爱好、主要不足,不少于1500字);

  2.有工作(学习)单位的,需出具在工作(学习)单位的现实表现情况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或本人常住地村(居)委会出具本人日常现实表现情况证明;

  3.个人征信记录(持个人身份证到当地人民银行查询打印);

  4.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打印);

  5.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体检、考察递补人员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由招聘单位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依据同职位综合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系及时进行递补。

  考生如需咨询请直接与各招聘单位联系。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8月8日

  文章来源:http://whzy.hbfy.gov.cn/DocManage/ViewDoc?docId=da7f6586-e56f-420d-8a3b-f708ea43e58e

    (编辑:changsh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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