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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某甲想报复某乙,欲找机会打死某乙12岁的女

2024-10-28 14:27 事业单位考试 https://hb.huatu.com/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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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选题)某甲想报复某乙,欲找机会打死某乙12岁的女儿,又怕自己动手会承担法律责任,遂找来自己13岁的侄子,怂恿他如果打死某乙的女儿就送他一部苹果手机。其侄用铁棍将某乙的女儿打死,则某甲应以( )从重处罚。

  A.故意杀人罪

  B.过失杀人罪

  C.故意伤害

  D.寻衅滋事罪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4年版《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题干中甲教唆13岁侄子故意杀人应按照故意杀人从重处罚。

  因此,选择A选项。

    (编辑:tr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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