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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咸丰县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2024-12-17 15:40 事业单位考试 https://hb.huatu.com/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咸宁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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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丰县2024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公开招聘19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按照县级招录、乡镇管理、社区使用的原则,本次公开招聘高乐山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19人,详见《2024年咸丰县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附: 1.2024年咸丰县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2.咸丰县2024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会操作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户籍要求: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前,本人或父母或配偶具有咸丰县户籍(以户口簿为准);

  6.年龄及学历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原则上学历取得并提供的时间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2024年底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经招聘工作专班、用人单位审核同意应聘的除外);

  7.最低服务年限需两年以上。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的人员(2024年底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经招聘工作专班、用人单位审核同意应聘的除外),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应聘;

  3.现工作单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4.曾因严重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

  5.在立案审查期间或者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以及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7.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有不良诚信记录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9.参与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及其活动,无正当理由组织或参加过信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10.涉黑、涉恶的,或者利用宗教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妨碍社会事务的;

  11.有吸毒史的;

  12.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13.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加分条件

  凡具备报考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予以加分:

  1.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加1分;

  2.持有中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加2分;

  3.持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加3分。

  取得并提供相关资格证书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起始时间。符合加分项的需提供社会工作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加分情况将在“咸丰人社”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咸丰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

  高乐山镇人民政府308办公室。

  联系人:刘倩,联系电话:0718-6823238。

  (四)报名方式

  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按照岗位报考要求提供报名表及其他佐证材料带至报名现场,工作人员通过现场审核并告知考生审核结果。

  报考岗位一人一岗,严禁一人报考多个岗位。每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招聘工作专班研究同意,可保留(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咸丰县2024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原件(A4双面打印),个人承诺栏必须本人签字按手印;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如以父母或配偶户籍关系报考,还需提供父母或配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关系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医学出生证明等);

  3.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登录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并确认报告在有效期内);

  4.符合加分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5.个人征信报告(本人携带身份证前往农业银行打印)。

  特别提醒:①考生应对本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信息瞒报错报或不规范不完整导致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者错过报名时间,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②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考试资格。

  (六)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在“咸丰人社”另行公告。

  (七)组织笔试

  笔试内容:时事政治、社区工作知识、常用政策法规和公文写作能力,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卷面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时间、地点在“咸丰人社”另行公告。

  (八)组织面试考核

  1.面试资格复审。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卷面成绩×50%+加分),按岗位计划与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象名单。资格复审对象名单在“咸丰人社”公布。考生根据“咸丰人社”发布通知的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

  2.面试:主要测试考核应试者的反应能力、解决处理问题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满分100分。

  3.考核:面试结束后第二天进行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主要考核应试者对社区工作的认识、对薪酬待遇、服务期限的看法等。

  (九)综合成绩计算

  对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由笔试总成绩加面试总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第4位“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在“咸丰人社”上予以公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或按达标分数人员确定资格联审对象。

  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总成绩高的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面试总成绩都相同时,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十)资格联审

  联审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采取向纪委监委、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等部门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联审联查。因考生资格联审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资格联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

  (十一)组织体检

  用人单位及时组织体检,体检统一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受检考生承担。

  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完成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果合格的,依规进入下一环节。

  用人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在另一家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复检。考生自收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十二)聘用管理

  招聘工作专班根据联审和体检结果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联审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在“咸丰人社”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期5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程序予以解聘。

  拟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正式聘用前应提供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文书或不存在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人事(劳动)关系的承诺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及其他特殊情形的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报招聘工作专班商议后,依据考生综合成绩及体检、联审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一)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联审、体检或联审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出现异议,经查证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拟聘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拟聘人员经法定程序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四)在候聘期内已聘人员依规辞聘或经查实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聘用资格的;

  (五)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合理情形。

  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试(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和联审等环节或其他不按要求应聘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候聘管理

  建立候聘人员信息库,完成笔试、面试达到相应最低合格分数线而未被聘用的考生,分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排序入库,作为候聘人选,原则上在2025年12月31日以前保留候聘资格。如岗位出现空缺,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补聘人员时,报招聘工作专班同意后,可以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在考试、体检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中共咸丰县委社会工作部

  高乐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Yg52zcSPQymcudUg88Sjbw

    (编辑:tr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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