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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法院系统2025年度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职业技能测试公告

2025-07-06 09:07 事业单位考试 https://hb.huatu.com/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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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襄阳市法院系统2025年度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职业技能测试公告

  根据《襄阳市法院系统2025年度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规定,定于近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试时间

  2025年7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9:30

  二、测试地点

  襄阳人才大厦2楼(襄阳市高新区清河北路与望城路交叉口)。

  三、参加人员范围

  报考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职位的入围考生。7月18日,《襄阳市法院系统2025年度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入围职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已公告。

  附件:襄阳市法院系统2025年度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入围职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

  四、测试形式

  1.职业技能测试采取计算机平台考试形式进行。

  2.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打字速度,测试方式为考生对照测试题本在规定时间内快速录入文字,测试系统自动计算考生在规定答题时间内的平均录入速度。

  五、合格标准

  1.职业技能测试不计分,主要测试考生通过计算机录入汉字的速度和准确率,达到每分钟60个正确字及以上为合格。测试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2. 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以职业技能测试打字每分钟正确字数多的排名在前。若仍无法确定,单独组织一轮职业技能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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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注意事项

  1.职业技能测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职业技能测试不另行打印准考证)、处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经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场。二代身份证遗失的,应当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含照片)。

  3.请考生提前熟悉测试地点,于开考前60分钟前往测试地点。开考5分钟后仍未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职业技能测试。

  4.考生进入考场后,应当认真学习并遵守考试须知(附件),自觉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相关规定和纪律。

  附件:职业技能测试考试须知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7月21日

  附件

  职业技能测试考试须知

  一、考试流程

  考试时间:09:00-09:30,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测试准备(限时10分钟)

  (1)检查和熟悉计算机软硬件环境。操作系统为Windows系统,提供5种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五笔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考生发现计算机软硬件环境有问题的,可向监考人员提出维修或更换。

  (2)登录测试平台。考生在登录界面输入姓名和笔试准考证号进入测试平台,检查确认个人相关信息并认真阅读《考试须知》。考生发现信息有误的,应当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并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进行现场处理。

  (3)熟悉测试平台。为考生提供一次5分钟的模拟测试机会。在此期间,考生发现测试平台有问题的,可向监考人员提出维修或更换。

  第二阶段:正式测试(限时15分钟)

  考生有2次测试机会,每次时间5分钟,第一次测试结束点击“进入二次作答”开始第二次测试,取最好成绩为考生最终成绩。在此期间,考生发现计算机软硬件环境出现故障的,可以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等待处理,不得擅自离开座位或讲话。经检查确有故障的,报主考官同意后,安排重新测试。

  第三阶段:成绩确认(限时5分钟)

  考生完成测试后,测试平台将自动生成并反馈最终成绩。待考场监考人员确认、记录最终成绩后,考生方可提交成绩并退场。

  二、考场规则

  1.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经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进入考试区域。二代身份证遗失的,应当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含照片)。

  2.应试人员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2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点实行封闭式管理,陪考人员和私家车严禁进入学校。

  3.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手机或其它设备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4.考生进入考场后,应当自觉服从监考人员安排,按指定的座位号对号入座,不得随意调换座位。入座后,须将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放在考桌左上角,以备监考人员检查。

  5.考试开始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开考后5分钟内未能在考试机上登录并确认的考生,视为缺考,考试系统将不再接受该准考证号登录。

  6.开考后不允许提前离开考场。测试结束后,考生须在监考人员的指导下确认、提交成绩。

  7.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静,不准吸烟或吃东西。如有不能坚持考试的,应报告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8.计算机出现故障时,考生应当举手示意,由技术人员进行处理,但不允许监考或技术人员帮助操作考试界面,或对题意做解释、提示。严禁故意关机或自行重新启动计算机以及其它恶意操作行为。

  三、违纪情况处理规定

  考生出现下列违纪情节,经警告无效的,将记录在考场情况记录中,并取消当场成绩:

  1.不服从现场管理的;

  2.进入考场时,拒不将随身携带物品按要求放于指定位置的;

  3.未经许可擅自中途离开考场的;

  4.替考和被替考的;

  5.严重扰乱考试秩序,危及考试工作人员安全的;

  6.使用假身份证件或提供假身份证件的;

  7.恶意操作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运行的;

  8.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原文标题:襄阳市法院系统2025年度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职业技能测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s://xyzy.hbfy.gov.cn/DocManage/ViewDoc?docId=1dd50870-8aaa-4dde-98e7-ed58647b74b5

    (编辑:华图喻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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