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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与赵某因车速问题争吵后气愤不已

2025-08-04 09:41 事业单位考试 https://hb.huatu.com/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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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驾驶员与赵某因车速问题争吵后气愤不已,右手脱离变速杆殴打赵某,在赵某向后躲避时竟将车辆挂至空挡,在车辆仍在行驶的状态下,撑起身体继续殴打赵某,导致公交车撞到前车,车内部分乘客受轻伤。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赵某与驾驶员均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B.赵某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驾驶员构成寻衅滋事罪

  C.赵某不构成犯罪,驾驶员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D.赵某与驾驶员均构成寻衅滋事罪

  【答案】ABC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ABC项:根据2024年版《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2024年版《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驾驶员右手脱离变速杆殴打赵某,并在气愤之下将车辆挂至空挡,继续殴打赵某,导致公交车撞到前车,车内部分乘客受轻伤。其行为构成妨害安全驾驶罪,而非“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ABC项说法错误。

  D项:根据2024年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题目中驾驶员殴打赵某是由于和赵某因车速问题争吵引起的,并不是随意殴打,也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其他情形。所以赵某与驾驶员都不构成寻衅滋事罪。D项错误,当选。

  因此,选择ABCD选项。

    (编辑:tr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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