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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张和小李是同事,小张回老家时想把摩托车放在小李

2025-11-24 09:41 事业单位考试 https://hb.huatu.com/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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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选题)小张和小李是同事,小张回老家时想把摩托车放在小李家,还说小李可以随便骑,小李答应了。几天后小李家被盗,小张的摩托车也丟了,小李报警,但是没破案。小张回来以后找小李要车。按照法律规定,下列正确的是:

  A.因双方并无合同,小李不应当承担赔偿小张的摩托车的责任

  B.因小李并无重大过失,小李不应当承担赔偿小张的摩托车的责任

  C.因小李保管不当,小李应当承担赔偿小张的摩托车责任

  D.虽小李保管不当,小李也只需承担部分赔偿小张的摩托车责任

  正确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合同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五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七条,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题中,小张想把摩托车寄存在小李家,小李同意,二者意思表示一致。并且,小张已把摩托车交付给小李,保管合同成立且生效。

  根据《合同法》第三百六十六条,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本题中,小张和小李并没有约定保管费用,且根据题意,二人也没有补充协议。虽题干中小张许可小李使用,但此为合同中关于保管物使用权的约定,并非保管费用的约定也无法明确推出保管费用。因此,二人之间的保管合同是无偿的。

  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题中,小李家被盗,小李自己并不存在重大过失,因此,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因此,选择B选项。

    (编辑: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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