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24 09:41 事业单位考试 https://hb.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小张和小李是同事,小张回老家时想把摩托车放在小李由湖北事业单位考试提供同步湖北人事考试。更多关于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试题,湖北事业单位试题资料的内容,请关注湖北事业单位考试频道/湖北人事考试!![]()
(单选题)小张和小李是同事,小张回老家时想把摩托车放在小李家,还说小李可以随便骑,小李答应了。几天后小李家被盗,小张的摩托车也丟了,小李报警,但是没破案。小张回来以后找小李要车。按照法律规定,下列正确的是:
A.因双方并无合同,小李不应当承担赔偿小张的摩托车的责任
B.因小李并无重大过失,小李不应当承担赔偿小张的摩托车的责任
C.因小李保管不当,小李应当承担赔偿小张的摩托车责任
D.虽小李保管不当,小李也只需承担部分赔偿小张的摩托车责任
正确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合同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五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七条,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题中,小张想把摩托车寄存在小李家,小李同意,二者意思表示一致。并且,小张已把摩托车交付给小李,保管合同成立且生效。
根据《合同法》第三百六十六条,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本题中,小张和小李并没有约定保管费用,且根据题意,二人也没有补充协议。虽题干中小张许可小李使用,但此为合同中关于保管物使用权的约定,并非保管费用的约定也无法明确推出保管费用。因此,二人之间的保管合同是无偿的。
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题中,小李家被盗,小李自己并不存在重大过失,因此,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因此,选择B选项。
下一篇:没有了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