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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黄冈市直事业单位招聘378名工作人员公告(2)

2013-03-04 12:09 事业单位考试 https://hb.huatu.com/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黄冈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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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其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有未参加笔试的研究生参考的岗位,不计笔试成绩,最后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进行排名。如未参加笔试的研究生没有如期面试,则其他人员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进行排名。

  2、截止2013年1月仍在岗的,在黄冈市服务或黄冈市生源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报考人员,笔试《综合基础知识》成绩加5分。不计笔试成绩的岗位总成绩加分按比例折算。符合其它加分条件的人员仍按我市2009年有关公告执行。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取

  对考核合格人员集中在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拟聘人员确有不能聘用问题的,取消录取资格,确因工作需要递补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岗位聘用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

  七、其它事项

  (一)整个考试工作,包括笔试(出卷、考试、阅卷、登分)、面试、体检等各个环节都将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原则进行,并有市委纪委、监察局派专人进行监督。

  (二)部分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和有关服务期的时间按参加工作或报到上班当年当月1日起至2013年7月31日止进行计算。

  (三)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有教师资格证的以教师资格证为准,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取得所申请资格学段及以上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语文教师和幼儿教师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二级乙等及以上)。

  (四)护士执业资格认定条件: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或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实务、实践能力)合格。

  政策咨询电话:0713—8128633,8128632;

  报名咨询电话:0713—8355561,8666725;

  监督举报电话:0713—8128676。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附件:

  1、《2013年黄冈市直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2、《黄冈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政策优惠申请表》

  3、《黄冈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中共黄冈市委组织部    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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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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