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

您当前位置:湖北 > 时政热点 >

受新型肺炎疫情影响,湖北继续延迟复工开学,不早于2月20日复工

2020-02-13 15:33 公务员考试 https://hb.huatu.com/国家公务员考试群 文章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网

点击订阅
湖北华图
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教师招聘信息

国家公务员考试提供以下国考时政热点信息:受新型肺炎疫情影响,湖北继续延迟复工开学,不早于2月20日复工,更多关于延迟复工开学,新型肺炎,湖北疫情,国家公务员时政热点的内容,请关注国家公务员考试频道/湖北人事考试咨询电话:027-87870401国家公务员考试交流群,点击国家公务员考试交流群

hbicon职位查询2025国考职位查询 hbicon笔试礼包国省考公考盒子8.0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湖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现就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20日24时前复工。涉及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复工企业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防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省内大专院校、中小学、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幼儿园延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三、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下沉到村(社区)基层一线,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四、广大居民(包括在湖北探亲访友休假的外地人员)应严格遵守现居住地疫情防控要求,尽量减少出行,不参加集聚性活动,做好居家环境卫生。出入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对不听劝阻的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五、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本通告要求,强化主体责任,切实把各项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抓实、抓细、抓落地,确保社会大局平稳有序。

  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3日



 

国家公务员考试推荐:

公告查看】 【职位查询】 【资讯汇总

图书教材】 【笔试课程】 【在线咨询

    (编辑:admin)

    2024国家公务员公告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