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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政策迎来新调整,当年新入职人员、实习学生等将从中受益

2020-07-30 08:54 公务员考试 https://hb.huatu.com/国家公务员考试群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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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政策有新调整了。这次,当年新入职人员、实习学生等将从中受益。

  7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 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

  另外,如果是学生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预扣预缴方法也有调整。

  根据公告,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举个例子——

  学生小张7月份在某公司实习取得劳务报酬3000元。扣缴单位在为其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可采取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

  如采用该方法,那么小张7月份劳务报酬扣除5000元减除费用后则无需预缴税款,比预扣预缴方法完善调整前少预缴440元。如小张年内再无其他综合所得,也就无需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表示,这是为了进一步支持稳就业、保就业,进一步减轻毕业学生等年度中间首次入职人员以及实习学生预扣预缴阶段的税收负担。

  可见,根据新政,如果你是新入职的大学生或者实习生,可能就无需预缴个税了,到手收入也会增加。

  当然,享受这项新政,需要你跟单位申明并如实提供相关佐证资料或者承诺书。

  新入职的毕业大学生,可以向单位出示毕业证或者派遣证等佐证资料;实习生取得实习单位支付的劳务报酬所得,如采取累计预扣法预扣税款的,可以向单位出示学生证等佐证资料;其他年中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如确实没有其他佐证资料的,可以提供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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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tr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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