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

您当前位置:湖北 > 时政热点 >

国家药监局:进一步加强放射性药品管理

2022-01-17 09:38 公务员考试 https://hb.huatu.com/国家公务员考试群 文章来源:人民网

点击订阅
湖北华图
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教师招聘信息

国家公务员考试提供以下国考时政热点信息:国家药监局:进一步加强放射性药品管理,更多关于进一步加强放射性药品管理,国家公务员时政热点的内容,请关注国家公务员考试频道/湖北人事考试咨询电话:027-87870401国家公务员考试交流群,点击国家公务员考试交流群

公告预约hbicon2025国考公告预约

笔试礼包hbicon国省考公考盒子8.0

  人民网北京1月17日电 (记者孙红丽)据国家药监局官网消息,为进一步加强放射性药品生产管理,保证放射性药品质量安全有效,国家药监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放射性药品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根据《通告》,含有短半衰期放射性核素的药品,可以边检验边出厂。但发现质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时,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药品生产企业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通知使用单位停止使用,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

  另外,即时标记放射性药品连续三批样品检验调整至生产企业取得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后进行,可结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的动态生产批同步开展。样品检验由符合《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药品检验机构承担。

  医疗机构制备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备案时,拟生产品种的连续三批样品检验以及质量标准复核由符合《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药品检验机构承担。

  放射性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放射性药品生产企业以及制备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的医疗机构应当配备具有放射性药品相应专业知识的质量控制和检验人员,相关人员须接受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以及制备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的医疗机构应当切实落实药品质量管理主体责任,严格实行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和检验。质量检验合格的产品方可销售或使用。

  《通告》要求,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加强放射性药品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督促放射性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落实放射性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药品生产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

  文章来源:http://health.people.com.cn/n1/2022/0117/c14739-32332898.html

国家公务员考试推荐:

成绩查询】 【晒分查分差】 【资讯汇总

图书教材】 【面试课程】 【在线咨询

    (编辑:trh)

    2024国家公务员公告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