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三支一扶考试

2021年湖北三支一扶考试备考:刑罚及其具体应用知识

2021-06-03 09:21 湖北三支一扶考试 https://hb.huatu.com/湖北三支一扶考试群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点击订阅
湖北华图
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教师招聘信息

湖北三支一扶考试提供2021年湖北三支一扶考试备考:刑罚及其具体应用知识。更多关于2021年湖北三支一扶考试备考:刑罚及其具体应用知识,湖北三支一扶报考指导的内容,请关注湖北三支一扶考试频道/湖北人事考试咨询电话:027-87870401。2024年湖北三支一扶考试交流群:点击湖北公务员考试群

  我国刑罚的附加刑不包括:

  A.管制

  B.罚金

  C.剥夺政治权利

  D.没收财产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罚及其具体应用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根据《刑法》第三十五条,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可见,附加刑不包括管制。

  因此,选择A选项。

成绩查询】 【资讯汇总】 【历年分数

图书礼包】 【面试课程】 【备考咨询

    (编辑:李老师)

    2024年湖北三支一扶备考礼包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