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5 08:57 湖北银行招聘考试 https://hb.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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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对立统一规律亦称为矛盾,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它揭示出,自然界、社会和思想领域中的任何事物以及事物之间都包含着矛盾性,事物矛盾双方又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对立统一规律的内涵体现在:矛盾双方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事物发展过程中的矛盾以及矛盾双方发展的不平衡性。
1.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
矛盾的同一性是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的性质和趋势。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矛盾双方相互渗透;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矛盾的斗争性是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系的。同一性不能离开斗争性而存在,斗争性也不能离开同一性而存在。因此在生活中必须做到: 在对立中把握同一, 在同一中把握对立。
2.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矛盾的普遍性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都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所谓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矛盾的特殊性指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
任何具体事物都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因此在生活中首先要注意分析矛盾,分析矛盾就是分析事物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不仅是解决具体矛盾的出发点,而且是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论基础。
3.不平衡性
事物都是由矛盾群构成的,事物矛盾群中的多个矛盾以及矛盾的各个方面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有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
(1)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在不同矛盾之间区分)
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矛盾存在,这些矛盾的发展是不平衡的,主要矛盾是居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起主导和决定作用的矛盾;与之对应的是非主要矛盾。
(2)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同一矛盾内部区分)
不论是主要矛盾还是非主要矛盾,其矛盾自身内的对立双方也总有一方是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起主导和决定作用的,即矛盾的主要方面;与之对应的是矛盾的非主要方面。
(3)“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两点论”就是要同时看到主次矛盾、矛盾的主次方面以及主次之间的辩证关系。“重点论”就是在看到主次矛盾和矛盾的主次方面的同时,必须分清主次,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两点论与重点论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二者是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的。“两点论”是“有重点的两点论”,“重点论”是以“两点论”为前提的重点论,即两点是有重点的两点,重点是两点中的重点。离开两点谈重点,或离开重点谈两点都是错误的。我们看待一切问题、处理所有事情,既要树立全面观,统筹兼顾,又要善于抓住重点和主流,优先考虑;既要反对离开重点谈两点的“均衡论”,又要反对离开两点谈重点的“一点论”。因此,必须做到坚持“两点论”反对“一点论”、坚持“重点论”反对“均衡论”,即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
4.内外因辩证关系原理
内因指事物的内部矛盾,外因指事物与其他事物之间的外部矛盾。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根本原因);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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