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体检期间,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其缺额,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依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考察还需核查应聘人员银行征信记录。考生到银行打印或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www.pbccrc.org.cn)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下载个人信用报告。对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工作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恩施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网址:http://www.eszjyj.gov.cn),公示期3天。如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依法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解除。
六、薪酬待遇
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服装装备及日常管理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全额保障,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月工资约2800元(含绩效、个人缴纳社保及公积金部分),包食宿。
不尽事宜,由湖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醒:
1、涉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于工作时间内通过电话咨询工作人员,工作日咨询电话:0178-8456801,15027216389 联系人:陈警官。
2、报考人员手机务必保持畅通。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体能测试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准考证是参加考试、体能测试、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妥善保管。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湖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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