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代码 | 14230205001000088 |
地区 | 咸宁 |
招录机关 | 崇阳县人民法院 |
职位名称 | 法官助理岗 |
系统 | 全省法官、检察官助理职位 |
机构性质 | |
机构层级 | 县(市、区)级 |
职位类别 | |
职位层次 | |
招录人数 | 4 |
报名人数 | 15人 |
资格审查合格 | 11人 |
缴费人数 | 人 |
合格分数线 | 102.7(2017年最低合格分数线) |
最高分数 | 131.2(2017年考生最高笔试成绩) |
专业要求 | 法学类 |
学历要求 | 本科及以上 |
学位要求 | 学士及以上 |
年龄要求 | |
性别要求 | 不限制 |
经历要求 | 不限制 |
专业科目 | 否 |
申论类别 | |
其他 | 1、原则上应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C证; 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人员,自愿到本单位审判岗位工作的,没有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也可以报考;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
备注(职位简介) | 在本单位最低服务5年,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公务员录用、遴选考试,也不得调至其他单位。 |
咨询电话 | 027-12333 |
免费发送到手机 | 发送该职位信息到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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