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湖北省气象局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2014-02-11 17:20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b.huatu.com/ 作者:国家公务员局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湖北省气象局2014年度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14年2月12日前通过电话并发送电子邮件到hbqxrsc@163.com进行面试确认。标题格式为:“准考证号+姓名+确认参加面试”;内容中请填写以下信息: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笔试成绩、报考职位、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基层工作经历及年限、目前所在学校或单位(包括职务)、联系电话(手机、固定电话)等,以及本人需要说明的其它问题。发送E-mail后,请拨打027-67848389电话核实E-mail是否发送成功。
考生如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应于面试公告发出后三天之内,将《放弃面试声明书》(模板见附件)的书面材料发送传真至我局人事处。已确认但因故不能参加面试的考生,应至少在面试前两天通知我局人事处,否则按规定报中央公务员主管理部门备案。联系电话:027-67848389,传真电话027-67847803。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2月18日下午14:30-17:30,逾期未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地点:湖北省气象局人事处(湖北气象局预警中心大楼607室)
(三)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报到时提供以下资料,以供资格复审: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可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需手填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考生对个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或组织考察时,如发现报考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责任编辑:李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