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中国地震局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2014-02-12 17:55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b.huatu.com/ 作者:国家公务员局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根据报考岗位按照以下时间安排,到中国地震局机关西楼326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岗位 | 资格审查时间 | |
办公室秘书处(值班室) | 2月18日 | 14:00 |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老年教育活动处 | ||
震灾应急救援司应急协调处 | 2月19日 | 14:00 |
震灾应急救援司紧急救援处 | ||
震灾应急救援司技术装备处 | ||
发展与财务司规划处(1) | 2月20日 | 14:00 |
发展与财务司规划处(2) | ||
发展与财务司财务处、国有资产处 | ||
人事教育司业务处室 | 2月21日 | 14:00 |
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7.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二张(二寸)。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责任编辑:李露)- 上一篇:2014年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递补面试公告
-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