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鄂州市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16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4-02-18 10:53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b.huatu.com/ 作者:鄂州公务员局 来源:鄂州公务员局
根据《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精神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为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来源结构和经历结构,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14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和名额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机关、市外事侨务局、市物价局、市林业局、市水产局、市科学技术协会、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市国库收付中心等单位用人需求和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在上述单位开展公开遴选16名工作人员(具体职位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1、全市区(开发区)、乡(镇、街道)机关在岗公务员(含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市直机关和驻市中央省属机关单位符合资格条件的公务员也可以参加遴选。
2、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机关工作试用期满,且已办理转正定级和公务员登记手续;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不含定向招录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五项目”人员)(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尚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各单位遴选职位的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考试报名主要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1日——3月8日,每日8:30——17:30。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个人自愿的基础上,符合遴选条件的报考者经个人申请和所在单位同意,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公务员局一楼(市滨湖南路50号)提交报考申请和《鄂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均在中国鄂州政府门户网站公务员频道下载),并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遴选机关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个人信息进行审查,并在报名当日提出审查意见。对于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填;如需补充资料的,可要求报考者提供相关材料。
报名期间,遴选机关公布咨询电话(0711—3388909、3382452),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为报考人员提供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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