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国海警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简章(3)
2014-11-11 18:59 湖北人事考试网 http://hb.huatu.com/ 文章来源:中国海警
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
□复审复查淘汰。接收对象毕业后应按接收协议规定的时间到相关单位报到。接收单位对学历学位、身体条件、档案材料、考试成绩等进行复审复查,对不合格者退回原学校。
□岗前培训淘汰。各承训院校对接收对象在军政训练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不适合海警工作的,予以淘汰。
□锻炼期间淘汰。在锻炼期间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不适合在海警工作的,予以淘汰。
淘汰处理办法,执行《军队院校淘汰学员安置办法》相关规定。
违约责任
下达首次任职命令前,无特殊理由本人强烈要求退出现役的,由接收单位按规定收回培训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并交纳违约金后,经公安部政治部批准,撤销入伍手续,退回原籍或毕业高校。
↓宣传报名阶段:本年度10月中旬至11月25日,组织开展宣传、报名。
↓网上报名阶段:11月上旬至11月25日,符合接收条件的学生登录本站进行实名注册,然后进行网上报名。
↓资格确认阶段:11月底前,接收单位根据报名情况逐步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确认报名人员考试、测试资格。
↓考试测试阶段:下年度一季度,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组织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进行全国统一知识能力考试(即笔试,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试。
↓政治审查阶段:下年度二季度,派员前往通过考试、测试的报考对象所在高校、生源地进行实地调查,了解报考对象现实表现。
↓草签协议阶段:下年度5月至6月份,根据考试、测试和政审情况,确定拟接收对象并草签就业协议书(即校方统一制发的就业协议书)。
↓档案审查阶段:下年度5月至7月份,调取拟接收对象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档...
↓入伍集训阶段:毕业当年8月至次年1月中旬,根据上级通知,组织接收对象参加为期六个月的入伍集训。
联系方式
单位:中国海警局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1号
联系人:韩胜利、赵俊杰
邮箱:zhwhcc@126.com/nybzjj@126.com
电话:01068048248
(编辑:喻倩)
下一篇:没有了
掌上华图客户端下载
关键词阅读:中国海警 湖北招警 2015招警
- 2014年武警湖北省边防总队接收大学毕业生简章2014.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