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须污名化“闪婚”
2016-09-07 11:22 湖北人事考试网 http://hb.huatu.com/ 文章来源:京华时报
“闪离”不是一件美好的事,但不能成为污名化“闪婚”的充足理由。不管持哪一种观点,包容你看不惯但对社会无害的行为,尊重别人的选择,都应该排在价值秩序的首位。
今年8月9日,七夕节,一对只用了4个小时就完成从相见、相知、相爱到决定登记结婚的恋人在重庆渝北区登记结婚。近日,男主人公唐西在朋友圈突然发帖称,感谢好友们的关心,但我们双方都已尽力了,我们走过了一段美好的生活,现在已是该各走各的了……据了解,两人已于9月1日离婚。
从“闪婚”到“闪离”,这段颇受舆论关注的婚姻一共只持续了24天。这很让人遗憾,却并不令人意外。毕竟,爱情与婚姻终究是两回事,如果不经过一定时间的磨合,“闪婚”的风险就相对较大,很难经得住油盐酱醋等琐碎的考验。
在多元化时代,闪婚闪离即便不算是普遍现象,也决非个案,大多数人都能对之抱有宽容,当然也不乏诧异和不解。这很正常。毕竟闪婚闪离与当下的主流婚姻模式还是有区别的。不正常的是,网络上有不少人从道德层面对“闪婚闪离”加以批判,甚至粗暴地扣上一顶“合法约炮”的帽子。这在逻辑上首先就站不住脚。恋爱、结婚以及离婚,说到底都是个人私事,既不违法也不违背公序良俗,更没有伤害到其他任何人的利益,外人无权干涉。当事人都平静地接受了分手,不知道那些键盘侠哪来的道德优越感,对别人的私生活指手画脚?
需要厘清的是,不是所有的“闪婚闪离”都意味着冲动、盲目,抑或拿婚姻当儿戏。以此事为例,男女主人公一个35岁,一个30岁,此前都有被父母逼婚的经历,在如此前提下,两人都渴望找到意中人走进婚姻殿堂的心情,不是不可以理解。更何况,在决定“闪婚”之前,两人都分别向对方领导和同事打听情况,征得了父母家人的同意。这显然不能说他们当初的决定是草率的,而只是对未来的婚姻生活缺乏足够的认知,对维系一个家庭可能出现的种种摩擦缺少心理预期。这种情况其实非常普遍,并不仅仅出现在“闪婚”家庭中。
退一步说,如果这对“闪婚”夫妻一起幸福地生活下去呢?恐怕就没有那么多闲言碎语了。因此,与其说一些人排斥的是“闪婚”,不如说是“闪离”,他们其实是对离婚有一种道德偏见。我国《婚姻法》所指的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但现实是,离婚其实并不那么自由,常常会因此背负沉重的舆论压力和周边人异样的目光。在这个意义上,离婚被某种陈旧的传统观念所绑架,变成一件高成本的事。但哪一段婚姻能保证没有破裂的风险呢?“闪离”不是一件美好的事,但不能成为污名化“闪婚”的充足理由。
对于“闪婚”现象,不同群体有不同的看法,但不管持哪一种观点,包容你看不惯但对社会无害的行为,尊重别人的选择,都应该排在价值秩序的首位。至于“闪婚”本身,当然不可否认,其风险性和失败的概率都要高于普遍婚姻,但这永远只是小众选择,不必过度担心。对于那些“闪婚”者来说,这未必不是走向成熟、学会承担的一个过程。
(编辑:涂光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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