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系统2012年国考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2-02-14 17:04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b.huatu.com/ 作者:湖北华图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区国税系统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比例的职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剂。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2年2月28日-3月3日。每天上午9:00开始。考生入闱封闭管理的时间为:上午8:30。截至当天上午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组织方式及地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面试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办公楼(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六路东)。乘车路线:乘坐5路、21路、78路公交车到天瑞体检中心站(小南国酒店往南)下车,往南走200米,十字路口左拐前行300米路南即是。
四、面试资格确认
报考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及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地区的考生于2012年2月25日上午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报考呼伦贝尔市、通辽市地区的考生于2012年2月25日下午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报考赤峰市、巴彦淖尔市地区的考生于2012年2月26日上午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报考兴安盟、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乌海市、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地区的考生于2012年2月26日下午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报考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地区的考生于2012年2月27日上午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资格确认地点与面试地点相同: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办公楼(呼和浩特市市金桥开发区世纪六路东)。
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所要求资料均需提供原件:
1.本人身份证。
2.将于201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其他考生提供毕业证书。
3.准考证。
4.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档案存放证明。
5.《考生报名登记表》(必需提供网上报名时提交的原始登记表)。
6.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7.报考有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限制的职位,提供户口本或生源证明。
8、报考要求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职位的,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
9、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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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湖北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