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2012国考面试公告
2012-02-14 18:19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b.huatu.com/ 作者:湖北华图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中国保监会考试录用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12年度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确定及名单
根据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及计划录用人员与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人员(见下表)。
序号 | 职位代码 | 姓名 | 准考证号 | 所报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 |
1 | 901765001 | 杨 阳 | 765135031221 | 108 |
2 | 严艺娇 | 765135511509 | 108 | |
3 | 马佳宁 | 765135512230 | 108 | |
4 | 黄 旻 | 765135513725 | 108 | |
5 | 尹 晨 | 765142053610 | 108 | |
6 | 901765002 | 郑福强 | 765112031424 | 114.8 |
7 | 黄俊杰 | 765135022405 | 114.8 | |
8 | 何雪雪 | 765135512518 | 114.8 | |
9 | 张倩倩 | 765135522110 | 114.8 | |
10 | 魏 艺 | 765142220822 | 114.8 | |
11 | 赵文静 | 765144039714 | 114.8 |
二、考生确认
请入围考生于2012年2月17日(周五)下午17:00前,将是否参加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的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yibai_tang@circ.gov.cn进行确认,标题格式为:“准考证号+姓名+确认参加”;邮件内容中请填写以下个人信息: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目前所在学校或单位(包括职务)、手机号码(请保持通讯畅通)等,以及本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考生主动放弃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资格的,须在2月17日(周五)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告知我局,并提交书面放弃声明。放弃声明由考生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空白处注明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和放弃原因,本人签字后传真至我局(传真:0592-8122204)。考生放弃考试资格又不告知的,或者首先确认参加考试又未在2月17日前提交放弃声明的,按照有关规定,我局将对考生有关情况报国家公务员局记录在案。遇有考生主动放弃的职位,不再递补。
三、资格复审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2月20日(周一)下午3:00-5:00
地点:厦门保监局712会议室(地址及乘车路线附后)
(二)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12年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加盖公章、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英语等级证书原件。
2.2010年、2011年普通高校毕业,离校时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以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考生: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加盖公章、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英语等级证书原件。
3.社会在职考生:身份证原件,工作证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加盖公章),英语等级证书原件。
(三)相关要求
1.请考生提前准备好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其中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收原件,其余材料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同时提交1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提供材料不全者,取消录用资格。
2.上述材料中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考试报名登记表》必须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不能用其他材料代替。填写个人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时,应详细、准确,经历的时间要连续;学习各阶段要填写院系专业和学历学位,在职学习要注明。
3.社会在职人员所在单位未制发工作证的,请所在单位在《同意报考证明》中予以说明;所在单位与人事档案存放单位不一致的,除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外,还要提交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原件;在人才中心存档的社会在职人员,由人才中心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注明工作单位;所在单位与报名时单位不一致的,还要提交加盖报名时单位公章的离职证明原件。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在该单位工作起止年月、担任职务,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人事部门联系人及办公电话等。
4.留学归国人员需携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馆出具的留学证明。
5.资格复审须由本人到场,考生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将取消其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国保监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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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湖北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