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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共湖北省委党校 湖北省行政学院招聘11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7-04-22 09:46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湖北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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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是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培训轮训全省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的学校。学校已基本形成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中心,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以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能力培训为主要内容具有湖北地方特色的党校教学布局,以提高公务员素质和行政能力为核心,以公仆意识、政府治理、依法行政为重点的行政学院培训模式。为加快学科建设,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根据学校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的需要,报省编办、省人社厅核准同意,2017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11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7年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11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2017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78号)执行。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湖北省外考生也可采取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由中共湖北省委党校组织人事处受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17年5月9日17时。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  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万松园路142号中共湖北省委党校办公楼706室。

  邮  编:430022。

  联系电话:027-85306849 027-85306850(传真)。

  邮  箱:hbswdxzzrsc@163.com。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17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共党员身份证明(由组织关系所在院校或工作单位党委开具证明)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湖北省外报考人员可先通过将报名登记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共党员身份证明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传真(或扫描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面试前资格复审时再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五、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工作由中共湖北省委党校组织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时间为2017年5月2日至5月10日。

  2.资格审核有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31日(35周岁及以下指198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加入中国共产党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之前。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7年8月31日。

  3.关于学历(学位)的说明:《资格条件一览表》学历一栏标明的“博士研究生”是指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报考人员提供的学历证书2017年12月31日前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学位证书2017年12月31日前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考试通知或相关事宜。

  六、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先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中共党员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员资格。

  面试采取课堂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由中共湖北省委党校组织人事处通过官方网站公告,并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七、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规定

  所有专项公开招聘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0分以上的(含70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中共湖北省委党校组织人事处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中共湖北省委党校组织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中共湖北省委党校网站(http://www.hbdx.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b.hrss.gov. cn)和中共湖北省委党校网站(http://www.hbdx.gov.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中共湖北省委党校网站(http://www. hbdx.gov.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27-85306849(中共湖北省委党校组织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27-85306893(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机关纪委)

  附件:1.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2.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2017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编辑:华图董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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