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公务员考试笔试分数线

2019湖北省公务员考试公告于3月18日发布,报名时间为3月19-25日,笔试时间为4月20-21日。2019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面试入围分数线尚未公布 ,湖北华图特将2018年考试笔试分数线发布如下,供考生参考。

  • 2018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面试入围分数线已经公布,湖北华图汇总整理如下:
  • 一、省级机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5分,申论不低于40分,公安专业科目考试不低于45分;
  • 二、市、州级机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0分,申论不低于40分,公安专业科目考试不低于45分
  • 三、省直管市(天门、仙桃、潜江)、神农架林区、县(市、区)及乡镇(街道)、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系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5分,申论不低于40分(其中,对基层艰苦边远地区予以适当倾斜,国贫、省贫县(市、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及公安法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0分,申论不低于35分),公安专业科目考试不低于45分;
  • 四、地税、统计、纤检等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全省法院法官助理职位、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按招录机关的实际机构层级和地域归属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如大悟县地税局某职位,该职位机构层级为县(市、区)级,且为国贫县,最低合格分数线就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0分,申论不低于35分
  • 附件:享受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倾斜政策的地区名单
  • 2007-2017年湖北公务员考试笔试分数线

    年份  类别  分数
    2017年 省级机关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5分,申论不低于40分;
    市、州级机关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0分,申论不低于35分;
    省直管市(天门、仙桃、潜江)、神农架林区、县(市、区)及乡镇(街道)、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系统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5分,申论不低于35分(其中,对基层艰苦边远地区予以适当倾斜,国贫、省贫县(市、区)、武陵山、大别山、秦巴山、幕府山实验区所属县(市、区)以及公安法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0分,申论不低于30分);
    地税、统计等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全省法院法官助理职位、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

    按招录机关的实际机构层级和地域归属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如宣恩县地税局某职位,该职位机构层级为县(市、区)级,且为国贫县,最低合格分数线就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0分,申论不低于30分。

    附件:享受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倾斜政策的地区名单

    2016年 省级机关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5分,申论不低于40分;
    市、州级机关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0分,申论不低于40分;
    省直管市(天门、潜江、仙桃)、神农架林区、县(市、区)及乡镇(街道)、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戒毒系统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5分,申论不低于40分(其中,对基层艰苦边远地区予以适当倾斜,国贫、省贫县(市、区)、武陵山、大别山、秦巴山、幕府山实验区所属县(市、区)以及公安法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0分,申论不低于35分);
    地税、工商、质监、统计系统、国家安全机关、全省法院法官助理职位、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

    按招录机关的实际机构层级和地域归属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如宣恩县地税局某职位,该职位机构层级为县(市、区)级,且为国贫县,最低合格分数线就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0分,申论不低于35分

    附件:享受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倾斜政策的地区名单

    2015年 省级机关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5分,申论不低于40分;
    市、州级机关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0分,申论不低于40分;
    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县(市、区)及乡镇(街道)、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戒毒系统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5分,申论不低于35分(其中,公安法医职位及国贫县、省贫县、少数民族自治地区(恩施州、五峰、长阳)的县以下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0分,申论不低于35分);
    地税、工商、质监系统、国家安全机关等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公安(森林公安)机关 按招录机关的实际机构层级和地域归属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如宣恩县地税局某职位,该职位机构层级为县(市、区)级,且为国贫县,最低合格分数线就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0分,申论不低于35分。
    2014年 省级机关 行政职业能力不低于50分,申论不低于45分
    市、州级机关 市、州级机关:行政职业能力不低于45分,申论不低于45分
    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县(市、区)及乡镇(街道)、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戒毒系统 行政职业能力不低于40分,申论不低于45分(其中,公安法医职位及国贫县、省贫县、少数民族自治地区(恩施州、五峰、长阳)的县以下职位:行政职业能力不低于35分,申论不低于45分)
    地税、工商、质监系统、国家安全机关等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公安(森林公安)机关 按招录机关的实际机构层级和地域归属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如宣恩县地税局某职位,该职位机构层级为县(市、区)级,且为国贫县,最低合格分数线就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5分,申论不低于45分
    2013年 省级机关 行政职业能力不低于45分,申论不低于40分
    市、州级机关 市、州级机关:行政职业能力不低于40分,申论不低于40分
    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县(市、区)及乡镇(街道)、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系统 行政职业能力不低于35分,申论不低于40分(其中,法医职位及国贫县、省贫县、少数民族自治地区(恩施州、五 峰、长阳)的县以下职位:行政职业能力不低于30分,申论不低于40分)
    地税、工商、质监、统计系统、国家安全机关等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公安(森林公安)机关 按招录机关的实际机构层级和地域归属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如宣恩县地税局某职位,该职位机构层级为县(市、区 )级,且为国贫县,最低合格分数线就为:行政职业能力不低于30分,申论不低于40分
    2012年 总分,按100分折合计算。其中,非公安类按行政职业能力、申论各占50%计算;公安类行政职业能力、申论、公安基础知识分别按40%、40%、20%计算。
    省级机关 总分不低于50分;行政职业能力不低于50分
    市、州级机关 总分不低于45分;行政职业能力不低于45分
    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县(市、区)、公安(森林公安)机关基层单位、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系统(不含省监狱局和省劳教局机关) 总分不低于40分;行政职业能力不低于40分
    全省乡镇(街道)机关 总分不低于35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5分
    地税、工商、质监系统、无线电管理部门和国家安全机关等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 按招录机关的实际机构层级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011年 总分,按100分折合计算。其中,非公安类按行政职业能力、申论各占50%计算;公安类行政职业能力、申论、公安基础知识分别按40%、40%、20%计算
    省级机关 总分不低于45分;行政职业能力不低于45分
    市、州级机关 总分不低于40分;行政职业能力不低于40分
    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县(市、区)、乡镇(街道)、公安机关和森林公安机关基层单位、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系统(不含省监狱局和省劳教局机关) 总分不低于35分;行政职业能力不低于35分
    地税、工商、质监、药监系统按招录机关 实际机构层级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年份  类别  分数
    2010年 省级机关 总分不低于50分;行政职业能力不低于50分
    市、州级机关 总分不低于45分;行政职业能力不低于45分
    神农架林区、天门市、仙桃市、潜江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全省公安机关、市(州)及以下森林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系统、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县级及以下机关 总分不低于40分;行政职业能力不低于40分
    武汉特警特殊技能职位 总分不低于33分;行政职业能力不低于35分
    2009年 省级机关 总分:50分;行政职业能力:45分
    市州级机关 总分:45分;行政职业能力:40分
    县乡机关、全省基层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系统、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县级及以下机关 总分:45分;行政职业能力:35分
    2008年 非公安类 总分100分,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各占50%
    公安类 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公安基础知识分别按40%、40%、20%计算,行政职业能力:50分(按单科100分计算)。
    2007年 省级行政机关 总分为11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5分
    市(州)级以下行政机关 总分为10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
    湖北省工商系统、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湖北省国家安全机关等垂直系统市(州)级以下行政机关 合格线按所在地分数线划定
    湖北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系统 门笔试成绩折算后的总分为50分
    省级公安机关 三门笔试成绩折算后的总分为55分
    市(州)级以下公安机关 三门笔试成绩折算后的总分为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