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鄂州市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16名工作人员公告(2)
2014-02-18 10:53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b.huatu.com/ 作者:鄂州公务员局 来源:鄂州公务员局
2、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确认、缴费,按规定缴纳考试报名费100元(鄂价费(2007)18号),并领取准考证。
(二)组织考试
1、笔试
①笔试科目为综合科目考试。
综合科目考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依法行政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能力素质。
②综合科目笔试时间: 3月16日9:00——12:00。
如某职位笔试人员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经遴选组织机关会商决定是否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本次考试在鄂州市区设置考场。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将在中国鄂州政府门户网站公务员频道公示。
2、面试
根据综合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职位3:1的比例,确定各遴选职位面试人员名单,在中国鄂州政府门户网站公务员频道公布。如某职位面试人员达不到录用规定比例,经遴选组织机关会商决定是否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进入面试人员按指定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进入面试后放弃面试的人员,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材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计分权重
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体检由遴选组织机关负责。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适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实施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通知本人到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由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2、组织考察
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考察人数与遴选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由遴选机关将考察时间及有关事项通知考察对象和原工作单位,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匹配的原则,根据拟遴选职位的能力席位标准,采取多种方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于遴选后放弃遴选资格的,由遴选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同意后商议解决。
五、公示和任用
市政府办公室等遴选机关根据遴选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拟任用人选,在中国鄂州政府门户网站公务员频道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相关职位信息及拟遴选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0711—3382452、3388929),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举报者,须署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附件:
鄂州市委组织部
鄂州市公务员局
2014年2月12日
(责任编辑:金露)- 上一篇:2014中国建设银行湖北分行校园招聘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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