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长江航道局招聘165名工作人员公告(2)
2015-03-19 08:45 湖北人事考试网 http://hb.huatu.com/ 文章来源:长江航道局
(一)工作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的岗位,应聘人员条件,招聘工作程序,考试、考核的时间、内容、范围,报名方法等。
2、报名和资格审核。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报名,审核报名材料。内容包括:
(1)接收毕业生
1)身份证复印件;
2)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尚未派遣且可以开具2015年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的证明材料。
(2)留学回国人员
1)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复印件;
3)教育部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3)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
1)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复印件;
3)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满5年有效社保缴费证明和劳动合同(协议)复印件;
5)专业资格证书或资格文件复印件。
3、笔试。笔试委托地方人事考试机构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和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原则上按各专业1:3的比例确定。
5、考核。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应组织考核。通过考核了解人才个人综合表现、核实相关情况及与所报专业岗位的适应情况。
6、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按考生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之和计算综合得分;博士研究生按考生面试成绩计算综合得分;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按照面试成绩70%、考核成绩30%之和计算综合得分。各单位按照考生的综合得分高低排序情况,报请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7、公示拟聘人选。
(1)公示内容。拟聘人员基本情况、拟聘岗位、综合成绩等。
(2)公示方式。上述内容在各单位接受报名时的相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
8、体检。体检由各单位在其所在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录用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对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不予聘用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9、拟聘人员资格复审。组织审核拟聘人员报名资料原件,包括:
(1)接收毕业生
1)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就业协议书原件;
2)"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2015年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等相关材料。
(2)留学回国人员
1)毕业证原件;
2)教育部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3)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
1)毕业证原件;
2)劳动合同(协议)原件;
3)专业资格证书或资格文件原件。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长江航道局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录用资格。
(二)时间安排(具体时间安排见各单位招聘公告)
1、3月10日,召开工作布置会,启动人才招聘工作。
2、3月18日——3月24日,发布招聘信息,接受报名。
3、3月下旬——4月中上旬,资格预审、报备。
4、4月下旬——5月上旬,笔试、面试。
5、5月中旬——5月下旬,考核,研究公示拟聘人选,体检。
6、6月上旬——6月中下旬,上报拟聘人员材料。
五、公众监督
长江航道局2015年度人才招聘工作举报电话:
长江航道局人事劳动处:027-82763534;
长江航道局纪委:027-82767665。
2015年3月18日
(编辑:喻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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