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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蓄意杀害乙,有一天,甲看见乙熬药就偷

2022-12-23 08:43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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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蓄意杀害乙,有一天,甲看见乙熬药就偷偷在药中投毒,但乙熬药给牛治病,牛吃药后中毒而死,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既遂

B.犯罪未遂

C.犯罪预备

D.意外事件

【答案】B

【三级知识点】法律-刑法-犯罪概述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包括实施终了的未遂和未实施终了的未遂。题干甲已经在药里下毒,没有毒死乙,但是毒死了牛。这属于实施终了的未遂。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C项: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C项错误。

D项:根据《刑法》第十六条,【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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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tr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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