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务员考试

下列犯罪行为应以盗窃罪论处的是:甲窃得价值5000元的手机一部,被发现后持械抗拒

2023-08-16 23:14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湖北公务员考试群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订阅
湖北华图
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教师招聘信息

湖北省公务员考试网提供下列犯罪行为应以盗窃罪论处的是:甲窃得价值5000元的手机一部,被发现后持械抗拒。更多关于每日一练,2023年湖北省考,省考试题练习,湖北公务员考试试,湖北公务员笔试模拟的内容,请关注湖北公务员考试频道/湖北人事考试网咨询电话:027-87870401。湖北公务员考试交流群:点击湖北公务员考试群

面试礼包:hbicon2024湖北省考面试礼包
面试课程:hbicon2024湖北省考面试课程

  (单选题)下列犯罪行为应以盗窃罪论处的是:

  A.甲窃得价值5000元的手机一部,被发现后持械抗拒抓捕

  B.乙窃得同事的信用卡一张,并用其消费10000元

  C.丙在火车上捡到价值50000元的提包一只,经失主催要后拒不归还

  D.丁为某私营公司的销售主管,在销售过程中私自将价值50000元的产品据为己有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

  第二步,《刑法》第196条第3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264条(盗窃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1款,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4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故B项中的10000元满足起刑点。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根据《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按照刑法第263条(即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甲持械抗拒抓捕应以抢劫罪论处。

  C项:根据《刑法》第270条第2款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侵占罪)处罚。同时,50000元也满足在司法实践中“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所以丙构成侵占罪。

  D项:根据《刑法》第271条第1款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且50000元满足司法实践中对于“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因此丁构成职务侵占罪。

点击查看答案>>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推荐:

成绩查询】 【进面分数】 【同岗位分差

面试课程】 【面试礼包】 【图书网课

    (编辑:zjm)

    2024湖北省考面试备考资料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