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31 23:48 湖北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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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赵因催要赌债无果与小王结仇,某日,小赵从街边买来毒药混在小王的饮水机中,但20分钟后,小赵在小王回家前将事实告诉小王,并阻止小王喝饮水机的水,则小赵的行为属于:
A.犯罪未遂
B.犯罪中止
C.犯罪既遂
D.犯罪预备
【答案】B
【线上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本题中,“小赵在小王回家前将事实告诉小王,并阻止小王喝饮水机的水”说明小赵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由于主观因素发生变化,制止了危害结果的发生。属于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B项正确。
因此,选择B选项。
【线上拓展】
A项: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本题中,小赵是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不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不是犯罪未遂。A项不符合题意。
C项: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本题没有造成危害结果发生,不属于犯罪既遂。C项不符合题意。
D项: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犯罪预备,发生在犯罪行为开始之前,计划和准备犯罪的时候,因为自己意愿外的原因而被迫停止犯罪。本题中小赵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且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不符合犯罪预备的定义。D项不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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