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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9随州曾都区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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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随州曾都区教师招聘公告

  为满足白云湖学校用人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获得学历、学位);
  3.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应在见习期内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身心健康,适应教书育人工作需要;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①曾都区内、外由财政供养的在编在岗教师;
  ②参加2017年曾都区内、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含新机制教师)招聘经过笔试和面试后通知体检的;
  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④法律、法规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学校 语文 数学 物理 思品 历史 地理 信息技术 合计
小学部 10 9           19
初中部 5 4 1 1 1 1 1 14
合计 15 13 1 1 1 1 1 33

  三、报名工作
  1.报名方式: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直接到曾都区教育局政工人事科报名,填写《随州市曾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25日8:00至7月31日17:30,期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报考人员要对照招聘岗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提供相关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名与考试均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需交本人近期免冠小2寸登记照片3张。
  5.参照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考试收费标准:笔试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合计100元/人。
  四、笔试工作
  笔试前,区教育局制定笔试工作方案,经区人社局审批后实施。
  1.笔试形式和内容范围。笔试内容分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由第三方组织命题。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分学段、分学科命题,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综合知识科目涵盖教育学、心理学、政治、经济、法律、时事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竞争发展能力和心理素质。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定于2017年8月8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中国·曾都网”——教育局网站发布,也可到曾都区教育局政工人事科查询(电话0722—3590872)。
  五、面试工作
  1.确定面试初步人选。分学段、分学科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并向社会公布。
  2.面试资格审查。区教育局会同人社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初步人选参加资格审查时,提供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面试初步人选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审查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发布面试公告。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区教育局发放《随州市曾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通知书》,确认为面试正式人选。面试公告在面试前5天通过“中国·曾都网”——教育局网站发布,并在曾都区白云湖学校教师招聘群里公布。
  4.制定面试方案。区教育局会同人社局制定面试工作方案,面试工作方案包含面试的时间、地点、面试形式、考官抽选、题本制作、应急预案、组织领导、纪律监督及责任分工等内容。
  5.组织面试。面试时间为2017年8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考官以异地选派为主。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以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六、考核及体检
  1.总成绩计算。考生的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确定考核、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分学段、分学科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3.对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看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4.考核及体检。对进入考核、体检的人选,采取函调、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考核。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考核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中国·曾都网”——教育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通知考生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办理聘用手续
  考核和体检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区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发布聘用通知,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曾都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曾都区教育局  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3日

 

  随州市曾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018随州曾都区教师招聘公告

  为满足曾都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用人需求,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要求,曾都区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2.报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历学位(指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被录取的毕业生),其中属2018年应届大学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持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参加报考,在体检考核公告发布期间提供正式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特校语文学科具有全日制特殊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特校律动学科具有全日制音乐、舞蹈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特校美术学科具有全日制美术、设计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特校康复学科具有全日制康复、护理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准许符合条件的听障人员报考特校教师。

  4.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的可以报考低学段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应在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未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特校听障考生不做相关要求。

  5.报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年龄在25周岁以下(即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特校教师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随州市辖区内由财政供养的正式教师;

  2.参加2018年随州市辖区内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含新机制教师)招聘经过笔试和面试后通知体检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学校及岗位

  本次招聘的具体学校及岗位详见《曾都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2)。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时间:2018年7月11日—7月13日,期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下载报名表,填写一式二份,到曾都区教育局现场审核报名。

  (二)资格审核

  1.报名应提供以下材料:《曾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2寸登记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从“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应届大学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听障考生要提供相应的证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实行“岗位计划编制到校,考生志愿填报到区”的方式进行,即:岗位计划和人员编制核定到学校,考生报名志愿分学段分学科填报到曾都区教育系统。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报名无效。

  (三)发放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于7月19日至7月20日(期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曾都区教育局领取准考证。考生应妥善保管准考证直至办理聘用手续,如遗失准考证将不能参加面试并影响公开招聘的后续工作。

  四、笔试

  (一)笔试形式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委托第三方命题。

  (二)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科目:报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考生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报考特殊教育学校考生为《学科专业知识》和《特殊教育理论知识》。

  2.时间:2018年7月25日上午。

  3.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保证招聘教师质量,达到竞争择优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计划数。

  (四)计分办法

  各科满分均为100分。报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考生的笔试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报考特殊教育学校考生的笔试成绩=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特殊教育理论知识考试成绩×30%。

  (五)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通过曾都区人社局网站和曾都区教育局网站发布,报考人员也可直接向曾都区教育局电话查询。

  五、面试

  (一)确定面试初步人选

  分学段、分学科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若某学科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不核减招聘岗位,但对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80分。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曾都区教育局负责,重点审核是否有报考条件第二条中第1、2、4款规定的不得报考的情形。在资格复审期间,出现自动弃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依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正式人选发给《曾都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通知书》。

  (三)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通过曾都区人社局网站和曾都区教育局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

  (四)组织面试

  面试考官从异地聘请。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以说课方式进行,报考特校的也可以现场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六、成绩权重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七、体检、考核

  (一)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分学段、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二)对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时,则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

  (三)体检和考核

  考生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听障考生根据岗位需求,结合体检结果确定),费用由考生负担。考核采取函调、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曾都区人社局网站和曾都区教育局网站公示。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经考生确认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对象经体检、考核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招聘人员。

  (四)选岗

  报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录用人员分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参加选岗,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选岗。

  八、公示及备案

  拟招聘人员经区人社局审核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曾都区人社局网站和曾都区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为录用人员。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教师使用事业编制,由曾都区人社局下达聘用通知,曾都区编办办理编制实名制登记。用人学校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个聘期三年),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十、其他

  1.本公告由曾都区人社局、曾都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联系电话:0722—3317529(区人社局)、0722—3590872(区教育局)
   附件:1.曾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曾都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019随州曾都区教师招聘公告

  为满足城区学校用人需求,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要求,曾都区城区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12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2019随州教师交流群】:724108672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曾都区城区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随州市内有正式事业编制的教师(含随州市内2019年教师招聘拟录用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现场审核报名。报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行“岗位计划编制到校,考生志愿填报到区”的方式进行,即:岗位计划和人员编制核定到学校,考生报名志愿分学段分学科填报到区,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均使用二代身份证。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至8月9日,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的,方可参加笔试,笔试准考证于8月14日在区教育局二楼会议室领取。

  3.报名地点:曾都区教育局办公楼。

  4.报名时提交《曾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2寸登记照片2张。

  5.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教育部门提出申请,报人社部门核准,通过曾都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8月16日9∶00--11∶30

  2.笔试地点:曾都一中。

  3.笔试内容:分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分学段、分学科命题,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综合知识科目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心理素质。

  4.笔试成绩权重: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

  5.根据国家、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相关政策,对“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简称“三项目人员”)实行优惠政策。截至2019年7月31日,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服务期不低于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折合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三项目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区教育局审核汇总后报区人社局。

  6.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曾都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考生也可以到曾都区教育局咨询。

  五、面试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因教育教学需要,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由人社部门核准)。

  2.面试资格复审。区教育局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及时组织面试资格复审,在面试公告发布前完成。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在曾都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的面试公告。

  4.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以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考官从异地选聘,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5.面试公告在面试实施前5天发布,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六、考核和体检

  1.考核体检时间和地点:详见在曾都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的考核和体检公告。

  2.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在确定考核、体检对象时,如果出现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时,则专业知识成绩高的考生优先。

  3.对进入考核、体检的人选,采取函调的方式进行考核,同时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七、公示及备案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核、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无异议后报人社部门审核备案,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2.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审核备案后有考生自愿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区教育局组织聘用人员选岗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区人社局审核并下达聘用通知,招聘学校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个聘期为三年),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九、其他

  本公告有关政策口径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22-3317529)。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22-3590872)。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曾都区城区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2.曾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26日

    (编辑:廖老师)

    2022年湖北中小学教师报名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