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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岗考试中教育法律法规备考重点(部分)

2022-05-21 14:36 湖北教师招聘网 https://hb.huatu.com/湖北教师考试群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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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特岗考试中,近年来教育法律法规考察的比重居高不下,该模块知识点的琐碎化、晦涩性也增加了考生的备考复杂度,通过整理相关重点的教育法律法规的知识点,已期加强考生对于知识的掌握,减轻备考的负担。

  重点一:学生的基本权利

  (一)受教育权:授完法定年限教育的权利;学习权;公正评价权

  (二)人身权:身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隐私权

  (三)财产权:财产所有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

  【实战演练】

  1.下列行为属于侵犯了学生受教育权的是( )。

  A.不让成绩差的学生参加考试 B.私拆学生信件

  C.使用学生照片做广告 D.没收学生手机

  【答案】A。解析:选项A不让成绩差的学生参加考试侵犯了学生的学习权,即也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选项B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选项C侵犯了学生的肖像权。选项D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

  2.学生将手机偷偷带到学校在课堂上玩游戏,班主任进行了没收。放学后学生要求班主任归还,班主任以耽误学习为由,拒不归还,侵犯了学生的( )。

  A.受教育权 B.名誉权 C.隐私权 D.财产权

  【答案】D。解析:财产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其财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题干中手机属于学生的私有财产,班主任无权占有,不归还。

  重点二:法律责任

  (一)行政法律责任:行为人因实施行政违法行为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简称行政责任。

  (二)民事法律责任:由于人们实施民事违法行为所导致的赔偿或者补偿的法律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既有个人责任也有连带责任或由相关人员替代责任。

  (三)刑事法律责任:由于实施形式违法行为所导致的受刑罚处罚的法律责任。是一种最为严厉的法律责任。依据严重违法行为,即由犯罪行为引起,其社会危害大。只有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按照刑事诉讼才能决定。

  (四)违宪责任:教育作为宪法确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与宪法所规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密切相关。教育领域内的权利的获得,均以宪法为根本来源,因此教育活动在一定情况下,产生危险的责任也是可能的。

  关于法律责任理解,迅速备考:

  法律责任

  1.刑事责任: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2.行政责任:行政处分(体制内:老师,校长,局长;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档查看)

  行政处罚(体制外:小商贩,网吧;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3.民事责任:钱房地和财产有关

  教师职务和非职务行为的责任承担

  1.职务行为:与教学活动相关(教师已经履行相关责任,学生负责;教师未履行相关责任,学校负责)

  2.非职务行为:与教师个人活动相关(教师本人负责)

  【实战演练】

  1.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属于( )的特点。

  A.行政法律责任 B.民事法律责任 C.违宪责任 D.刑事法律责任

  【答案】B。解析:由于人们实施民事违法行为所导致的赔偿或者补偿的法律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故选择B。

  2.某一幼儿园的教师,对午休期间没有及时休息的小朋友进行揪耳朵、扇耳光等体罚行为。后经其他同事举报到教育局,经调查发现确有此事,对该教师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 )。

  A.行政处分 B.行政处罚 C.民事追究 D.刑事追究

  【答案】A。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教师不当行为的处理】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综上可知,对学生进行体罚变相体罚要承担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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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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