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2022年下半年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

2022-09-14 15:44 湖北教师招聘 https://hb.huatu.com/湖北教师考试群 文章来源: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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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

  2022年下半年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和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区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湖北省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的中国公民及驻黄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如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之内或符合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或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区工作(签订第三方合同)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可在我区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港澳台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省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办公室统一提供函件。

  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次教师资格证书。

  二、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9月14日—9月24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8:00--17:00

  2.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9月20日—9月30日(有效工作日8:30—11:30,14:30--17:00)

  3.证书认领时间:2023年1月9日---1月13日(正常工作日8:30—11:30,14:30--17:00)

  证书领取地点: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磁湖高新大楼教育局506室。

  三、相关条件标准

  (一)认定机构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二)学历标准

  按照《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和《关于我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问题的通知》(鄂教资〔2015〕6号)有关规定标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要求

  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体检标准

  申请人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在省人民医院终检,相关费用自理。

  四、申请人网上报名步骤及注意事项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我区规定的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一)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并进行实名核验。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需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1)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二)报名

  在我区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申请人按照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合适的认定机构,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白底彩色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B,

  (三)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四)注意事项

  1.审核时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户口本和身份证须提供原件;认定系统不能够验证的,须同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认定系统不能验证的毕业证,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

  2.驻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五、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我区政府网站(http://www.hsdz.gov.cn/)发布的认定公告,按规定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教育局(磁湖高新大楼506室)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原件。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须提供毕业成绩、教育实习合格成绩证明。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或《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我区指定体检医院为黄石市中心医院或黄石中医医院团城山新院。不使用规定体检表,不在指定医院体检无效);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通过电子信息比对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语言文字法》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的可不提交;

  5.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电子信息比对无需提交;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8.《个人承诺书》(系统报名时下载打印并手写签名);

  9.已取得一种教师资格的人员,如再申请认定其它种类教师资格,除提交此次教师资格认定所需的申请材料,还应提交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底端“备注”栏注明曾取得过何种教师资格(同一年内不得两次申请教师资格)。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在体检和现场确认时要积极配合黄石市的疫情防控工作,自觉履行个人防护义务,服从当地防控管理要求。因防疫政策确需调整现场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2.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法规,将会受到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附件:

  1.《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合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使用)

  2.《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合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使用)

  联系人:柳老师、徐老师

  联系电话:0714-6390938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教育局

  2022年9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www.hsdz.gov.cn/xxgk/zce/gsgg/202209/t20220913_939993.html

    (编辑: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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