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半年来凤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6-04-07 18:13 湖北教师招聘 https://hb.huatu.com/湖北教师考试群 文章来源:来凤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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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半年来凤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具备以下任一条件者,可申请于本县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持有处于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视为有效居住证,亦不可替代)位于来凤县的中国公民;

(二)驻地位于来凤县的现役军人;

(三)在来凤县学习、工作或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者,可向本县教育局提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其学历及其他认定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保持一致。

二、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2026年上半年,我县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具体时间与地点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4月7日8:30至4月15日17:30;  

(二)现场确认时间:2026年4月20日至4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现场确认地点:来凤县翔凤镇金盆山路一巷教育局二楼人事股(县教师发展中心)。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国家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秉持对教育事业的深切热爱,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个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义务的资格与能力。

(二)学历条件

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依据《关于我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问题的通知》(鄂教资〔2015〕6号)执行;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依据《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执行: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专学历仅限经湖北省教育厅批准设立学前教育专业的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者,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资格认定,“结业”或“肄业”状态不符合学历认定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  

须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普通话水平

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者,则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严格依据《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执行,并采用《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者须遵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执行,并使用《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六)下列人员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已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及《〈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且自撤销之日起未满五年的人员;

3.经认定机构查询,存在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记录的人员,其处理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执行。

四、认定权限

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由来凤县教育局负责。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由恩施州教育局负责。其网上报名时间、认定条件与程序,以恩施州教育局发布的公告为准(详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教育局 http://jyj.enshi.gov.cn/官方网站)。体检及现场确认要求,须依据本公告执行,由来凤县教育局代为受理后,统一报送至州教育局进行认定(仅受理户籍在来凤县或持有来凤县有效居住证的申请人)。

五、认定流程

申请人应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经由“网上办事”栏目下的“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按钮,以完成账号注册与报名申请。详细操作流程可参阅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咨询服务”栏目中的《使用手册》。  

(一)完善个人信息

针对首次登录或个人信息尚未完善的申请人,需首先补充并核对个人身份信息。待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完成个人信息的完善与提交。

(二)网上报名

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期限内,申请人须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凭个人账号完成报名操作。报名过程中,请务必准确选择以下事项:  

1.申请地类型。若依据户口簿申请,应选择“户籍所在地”;若依据居住证申请,则选择“居住地”。  

2.现场确认点与认定机构。申请初中、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者,现场确认点及认定机构均须选择来凤县教育局;申请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者,认定机构应选择恩施州教育局,现场确认点仍为来凤县教育局。  

3.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点击承诺书图片后,须使用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显示的二维码,并在开启的页面中进行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签名”按钮以预览签名合成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并调整签名。若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有误、图像不清或签名不全,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结果。  

4.其他事项。  

请依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写其他申请材料,并仔细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报名成功后,系统将在“申报提醒”页面显示“报名成功”并生成报名号。系统上传的照片须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经美颜处理、衣着仪表不当或图像模糊的照片均视为无效,文件格式应为JPEG/JPG,大小不得超过190KB。

(三)体检

1.体检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现场确认截止之日止。体检报告须于有效期内提交方为有效。

2.指定体检机构:来凤县人民医院、恩施州中心医院、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湖北省人民医院为体检结果疑义之终检机构。

3.注意事项:

申请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空腹状态下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应自行下载并打印相应学段体检表,粘贴与网上报名同版一寸白底证件照,并向体检机构说明体检用途及对应学段;凡体检项目不全、未加盖合格章、无体检机构公章或医师签字的体检表,均视为无效。体检报告由申请人自行领取,并于现场确认时提交。

特别说明:处于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予胸部X光检查,但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四)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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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须按要求携带下述材料至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现场核验后返还申请人);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申请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需提交一式两份,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者需提交一式一份);  

3.体检合格的《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或《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非指定医疗机构或非规定时段出具的体检结果视为无效);  

4.1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一张(须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并于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5.现役军人须提交军官证或警官证;若证件未载明服役地,需由部队组织人事部门出具服役地人事关系证明;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另须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资格证书。

7.在网络报名过程中,学历或普通话水平未通过系统核验的申请人,需另行提交以下材料:

(1)学历证明材料:

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普通话水平证明材料: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证书有效性须以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http://www.cltt.org/的核查结果为准。若无法核查,则不予受理。

(五)审核认定

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由来凤县教育局负责审核;高中阶段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则由恩施州教育局负责审核。最终审核结果以各认定机构发布的正式公告为准。

(六)制发与颁发证书

合格者应前往来凤县教育局二楼人事股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一证一表”),具体领取时间以来凤县教育局的通知为准。

六、注意事项

(一)个人照片上传规范:信息系统要求上传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白底证件照,格式须为JPG,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90KB,并确保照片清晰、完整。

(二)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其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请严格遵守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完成网上申报与现场确认。若因个人原因,如错过申报时间、选择错误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填报信息有误或材料不全等,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或补充材料,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在进行网上申报时,申请人须仔细阅读填报说明,完成实名注册,并确保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若因错报或瞒报导致系统无法核验信息,相应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无犯罪记录核查与准入查询。在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需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状况进行核查,并查询其性侵违法犯罪信息。依据核查结果,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认定机构将作出认定结论。若在申请教师资格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等失信行为,申请人将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并依法接受联合惩戒。情节严重者,其教师资格将被撤销或宣告丧失。

(五)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表格使用要求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作为存档备查材料,建议申请人下载该文档后使用电脑填写,A4纸打印,粘贴与网报同版的证件照,并手写签名;

2.《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或《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须使用一张A4纸正反面打印,粘贴与网报同版的证件照。

(六)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程序后,应尽快加入来凤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专用QQ群(群号:719743211),并于成功加入群组后,按要求备注“学段学科+姓名”。

来凤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718-6272872

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电话:010-56761296

附件:  

1.《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用于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  

2.《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用于幼儿园教师资格)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  

4.资料袋封面  

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来凤县教育局

2026年3月31日

  原文标题:2026年上半年来凤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aifeng.gov.cn/xxgk/gkml/tzgg/202604/t20260401_1794392.shtml

    (编辑:p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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