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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湖北理工学院人才招聘启事

2013-11-06 14:08 湖北教师招聘网 https://hb.huatu.com/湖北教师考试群 文章来源:湖北理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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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校简介

  湖北理工学院自1975年建校,至今已有38年的办学历史,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结合,工、理、经、管、医、文、教、艺等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坐落于青铜文化发祥地的黄石市。

  学校下设17个教学院(部),全日制在校学生20000余人,函授生6000余人。校园占地面积2189亩,校舍建筑面积54.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760万元,馆藏图书106万册,电子图书数据库18个,共享电子图书70万册,实验室50个。校园布局逐步优化,办学条件不断完善。

  学校师资总数962人,正高职称76人(其中教授有69人),副高职称281人,博士148人,硕士453人。教师中有4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5人为楚天学者,9人为东楚学者,5人获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8人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5人,黄石市突出贡献专家5人,34人为兼职博士、硕士生导师,外聘知名学者10人。

  学校以学科建设为引领和支撑,以质量工程为抓手,大力推进学科专业建设,形成了学科门类比较齐全、多学科协调发展、相互渗透、结构合理的学科专业体系。拥有44个本科专业,49个专科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艺术学理论和药学4个学科为湖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其中环境科学与工程为省级重点特色学科;环境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等4个专业是省级本科专业综合试点改革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3个专业为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本科项目。有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门省级精品课程,4个省级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生产力促进中心,1个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湖北省高校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7个研究所,与企业共建18个研发中心(基地、实验室)。2010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学校长期以来坚持在服务地方中寻求新的支持,在贡献地方中寻求新的发展,把“服务地方、贡献地方”作为学校生存、发展的立足点,作为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几年,不但在校企合作形式上得到了拓展,而且合作规模也不断扩大,多项项目不仅辐射到了黄石所有的县、市、区,而且延伸到了省内外其他地区。

  学校是湖北省精神文明单位,湖北省基层党建先进高校,湖北省平安校园,湖北省城市园林式单位,湖北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学生资助先进集体、消防先进单位,多次获得先进党委中心组、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

  学校全体师生员工秉承“明德、格物、经世、致用”的校训,弘扬“艰苦创业,自强不息,敢为人先,开放创新”的理工精神,为把学校建设成为高水平地方性应用型大学而奋斗。为加快发展步伐,立足新平台,抢抓新机遇,学校现面向海内外广招贤才,竭诚欢迎有志之士来湖北理工学院建功立业!

  二、招聘人才类别

  (一)高层次领军人才

  1、招聘岗位:

  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艺术学理论、药学、电气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数学、护理学、工商管理、外国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设计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体育学等。

  2、岗位条件:

  ①院士,②国家“千人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③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湖北省“百人计划”入选者;④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入选者等。

  3、岗位待遇:

  ①给予一次性人才引进费60-500万元;

  ②提供科研启动费15-500万元,专项用于来校开展科研工作,该项经费的使用按学校科研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③配备助手,组建学科梯队,在申报课题、出国学术交流等方面享有优先权;

  ④妥善解决配偶的工作调动;

  ⑤提供12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二)“东楚学者”特聘教授及讲座教授

  1、招聘岗位:同上。

  2、岗位条件:

  自然科学类具体科研条件:

  (1)近五年科研成果方面必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之一:

  ①在本学科专业领域核心及以上级别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0篇及以上,其中被SCI/EI收录论文至少10篇;

  ②出版高水平学术著作1部及以上,并在本专业领域核心及以上级别刊物上发表论文10篇及以上,其中被SCI/EI收录论文至少5篇;

  ③获国家级科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或省部级一等奖(国家级一、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三名,省部级个人排名第一名)。

  (2)主持省部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总经费30万元及以上,或主持横向科研项目总经费80万元及以上。

  若近三年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总经费达150万元及以上,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人文社会科学类具体科研条件:

  (1)近五年科研成果方面必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之一:

  ①在本学科专业领域核心及以上级别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0篇及以上,其中被SSCI/CSSCI收录论文至少15篇;

  ②出版高水平学术著作1部及以上,并在本专业领域核心及以上级别刊物上发表论文10篇及以上,其中被SSCI/CSSCI收录论文至少8篇;

  ③获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或省部级一等奖(国家级一、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三名,省部级个人排名第一名)。

  (2)主持省部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总经费8万元及以上,或主持横向科研项目总经费8万元及以上。

  若近三年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总经费达20万元及以上,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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