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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下半年鄂州职业大学招聘19名事业编制教师简章(3)

2014-11-18 09:29 湖北教师招聘网 https://hb.huatu.com/湖北教师考试群 文章来源:鄂州职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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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学校会同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后,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直至取消该岗位。

  体检标准参照《2013年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原因出现缺额,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坚持量化考察与定性考察相结合。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和录用

  对拟录用人选在网上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确定为正式引进人选,办理相关录用(调动)手续。截至2015年6月底前未取得学历及学位的取消引进资格,造成空缺的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政策待遇与管理

  1、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从到岗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2、引进人员给予事业编制,并按照硕士3万元/人、博士8万元/人的标准给予安家补贴(服务期至少五年,安家费具体发放依《鄂

  州市“千名引硕工程”引进人才安家及生活补贴资金发放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3、引进人员工资按定级工资标准确定。此外,学校实行岗位津贴制度,引进的博士直接按副教授标准发放,硕士直接按讲师标准发放。引进的博士当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讲师,工作满三年经考核合格者,博士可申报副教授,硕士可认定为讲师。

  4、引进人员可申请入住周转房(人才公寓,月租100元)。

  5、学校按每人300元/月标准发放住房补贴,连续发放五年。

  六、其他

  此次引进工作由本校会同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并对本《简章》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13098380968(尹先生)

  0711-3877261  0711-3861037

  0711-3358455  0711-3388946

  附《鄂州职业大学2014年引进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鄂州职业大学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编辑:华图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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