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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武汉示范学校面向社会招聘44名教师公告

2015-03-30 10:51 湖北教师招聘网 https://hb.huatu.com/湖北教师考试群 文章来源:武汉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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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2015年武汉示范学校面向社会招聘44名教师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5年4月12日9:00至4月17日12:00湖北人事考试网(http://hb.huatu.com/)第一时间为各位考生提供公务员、事业单位、教师、银行招聘备考课程,咨询电话:027-87870401!

  为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武人社发〔2014〕69号),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级、市级示范学校教师4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211工程”师范院校2015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他“985工程”普通高校2015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也可以报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和身体条件。本科毕业生在25周岁以内(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6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在30周岁以内(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资格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一般应具有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非师范类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持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6、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2015年4月12日9:00至4月17日12: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http://www.whptc.org),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同时,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考试地点(城市)。应聘人员提交应聘申请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序号,请注意留存。

  2、查询审查结果。应聘人员2015年4月13日9:00至4月17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应聘其他岗位。应聘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的,4月17日12: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于2015年4月20日9:00至4月21日24:00,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三)资格复审

  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考试前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1)准考证;(2)学习成绩单、学生证、身份证原件;(3)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

  资格复审原则上分地区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经审核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免予笔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复试。笔试和面试时间为4月22日—30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采取人机对话方式,以师范通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并测查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等知识。

  (二)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形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基本教育教学能力及综合素养。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复试。

  博士研究生面试合格的直接纳入复试对象,不占复试人员指标。

(编辑:华图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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