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17 17:10 湖北军转干考试 https://hb.huatu.com/ 文章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据国务院军转办关于军转干部接收安置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军转干部接收安置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加强纪律监督,确保程序规范;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增强军转接收安置工作的公信度和透明度,提高工作水平。
二、最高人民法院接收安置岗位、人数和条件
2012年接收安置军转干部7人。具体为:
1、信息管理职位1人(师职,事业编制),接收条件:中共党员,师职干部,本科以上学历(计算机或信息专业优先),有信息管理工作经历。
2、综合职位1人(团职,行政编制),接收条件:中共党员,团职干部,本科以上学历,文字能力强。
3、司法警察职位1人(女干部,行政编制),接收条件:中共党员,女干部,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图书管理职位1人(行政编制),接收条件:中共党员,营职以下或者专业技术干部,本科以上学历,从事信息或者图书管理工作的优先考虑。
5、综合法律职位1人(行政编制),接收条件:中共党员,营职以下或者专业技术干部,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有审判工作经验或者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优先考虑。
6、基建管理职位1人(行政编制),接收条件:中共党员,营职以下或者专业技术干部,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基建管理专业或有基建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7、财务职位1人(事业编制),接收条件:中共党员,营职以下或者专业技术干部,财务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有财会工作经历和中级会计师职称。
三、主要工作程序
(一)确定接收岗位和条件
政治部征求各部门意见,研究提出拟接收岗位和人选条件,报院领导审批(已完成)。
(二)报送岗位信息
确定接收岗位和接收程序,报军转办审核后网上发布(6月中旬)。
(三)资格审查
按照岗位条件,对于报考我院的军转干部进行网上资格审查(6月中下旬)。
(四)统一笔试
报考我院的军转干部均参加国务院军转办统一笔试(7月初)。
(五)专业笔试
根据统一笔试成绩,按照1:10的比例,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业笔试(7月中旬)。
(六)面试
根据统一笔试和专业笔试综合成绩(各占50%),按照1:5的比例,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面试。如有人员放弃,依次递补(7月下旬)。
(七)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统一笔试成绩占40%,专业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按1:2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8月上旬)。
(八)确定拟接收人选
组织体检、考察,院党组研究确定接收人选,办理接收安置手续(8月下旬)。
四、组织领导
军转接收安置工作在院党组领导下,由政治部组织人事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密切配合,确保2012年度军转接收安置工作顺利进行。
五、纪律与监督
接收安置工作应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案进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接收计划和程序。军转接收安置工作专业笔试、面试、体检等重点环节由纪检(监察)部门派人参加。
政治部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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