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军转干考试

2015年有关武汉市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工作问答

2015-04-10 16:14 湖北军转干考试 https://hb.huatu.com/湖北军转干考试群 文章来源:湖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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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武汉市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执行哪些政策文件?

  军转安置工作,以中央、湖北省委、武汉市委以及中央和省、市各相关工作部门历年制定的军转安置工作相关政策、文件规定为依据。当前主要的政策依据是:

  1、《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 关于印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发〔2001〕3号);

  2、《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 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07〕8号);

  3、《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军区 关于印发<湖北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发〔2001〕27号);

  4、《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军区 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鄂发〔2007〕20号);

  5、《关于认真做好“十二五”时期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武发〔2011〕24号)。

  二、武汉市计划分配军转干部一般会安置在什么岗位?

  按中央及省、市相关安置政策,当前的计划分配军转干部,主要安置在行政、参照公务员管理及事业岗位。安置到企业的,安置前将征求军转干部本人意见,也可以由军转干部本人提出申请。

  三、武汉市计划分配军转干部以什么办法进行安置?

  按国家关于军转安置工作的相关要求,目前,武汉市计划分配军转干部是采取“考试考核、积分选岗”的办法进行安置。做法是:

  第一步,各相关工作部门共同编制好全市各区、局级单位的指令性接收安置计划,报市委、市政府审批。

  第二步,对副团职及一般军转干部进行考试、考核、考勤,计算总分后予以排名并公布。

  考试为笔试,主要内容是《行政能力测试》与《申论》;

  考核工作由部队转业办、各大军区级单位驻鄂联络员与市军转安置部门共同组织,按军转干部立功受奖、在边远艰苦地区及特殊岗位工作时间、服役及任职长短、学历等情况进行量化计分;

  考勤是对军转干部参加市军转安置部门组织的适应性培训情况予以考勤;

  待考试、考核及考勤分数明确后,将军转干部的总分按副团职及一般军转干部两个层次予以排名并公布。

  第三步,行政正团职军转干部综合考虑其个人意愿及接收安置单位情况予以指令性分配。

  第四步,组织副团职及一般军转干部选岗。

  第五步,召开全市军转安置工作大会,移交档案。向全市各接收安置单位下达任务,将军转干部档案按既定的安置去向移交到全市各接收安置单位。

  四、武汉市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一)预前准备

  每年军转干部档案审核工作开始之前,市军转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将调研走访全市各接收安置单位、驻军各单位,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研究制订年度工作方案。

  (二)档案审核

  在军转干部及其随调配偶档案从各部队移交到省军区、省武警总队、省现役办转业办后,省、市军转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将对要求在武汉地区安置的军转干部及其随调配偶档案进行审核。

  档案审核主要为两方面:一是军转干部是否符合进武汉地区安置的条件;二是军转干部档案基本情况。

  (三)档案接收

  档案审查完毕,省军转办划定武汉市安置人员名单,军转干部档案由省军转办移交到武汉市军转办。

  (四)编制安置计划

  各相关工作部门依据当年军转干部接收安置数量及全市各单位具体情况,共同编制好全市各区、局级单位的指令性接收安置计划,报市委、市政府审批。

  (五)军转干部培训

  军转干部档案移交到武汉市后,市军转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将组织军转干部进行适应性培训。

  (六)军转干部考试

  市军转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在军转干部选岗前,将组织副团及一般军转干部进行笔试考试。

  (七)军转干部考核

  市军转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在组织军转干部考试同时,将协同部队转业办、各大军区级单位驻鄂联络员,对副团及一般军转干部进行考核。

  (八)公布成绩及安置计划

  军转干部总分及排名情况明确后,将通过部队转业办、各大军区级单位驻鄂联络员向军转干部公布,军转干部也可以通过相关网站查询。

  军转干部指令性安置计划将在选岗前,通过一定的途径和方式向军转干部公布。

  (九)军转干部选岗

  军转干部的“考试考核”积分以及排名情况公布后,军转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将组织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公开选岗。

  (十)向接收安置单位移交档案

  选岗结束后,组织召开全市军转安置工作会议,向各接收安置单位下达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将军转干部及随调家属档案按既定的安置去向移交到全市各接收安置单位。

  (十一)定职定岗及发放报到通知书

  市军转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督促全市各接收安置单位,按市军转安置工作会议的要求以及军转干部选定的岗位性质做好定职定岗工作,待接收安置单位向市军转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反馈信息后,向部队转业办发放军转干部及其随调家属报到通知书。

  五、军转干部待安置期间需要做哪些事情?

  一是应积极做好年度安置考试准备,认真复习。考试复习范围以公务员考试《行政能力测试》、《申论》为主。

  二是军转干部应准备好结婚证、配偶或家人户口本,并将其复印件交给各大军区级单位驻鄂联络员,以备审验,

  三是了解地方单位情况

  四是并注意与本单位联络员保持联络畅通。

  五是积极参加培训

  六是必要时,随时准备与接收单位见面。

  六、武汉市安置计划包含哪些内容?

  指令性接收安置计划中,将军转干部分正团、副团、一般军转干部三个层次,再在各层次中分行政、参公、事业岗位三个类别,综合考虑当年军转干部的总量及各区、局级单位的编制数等情况,分解列出各区、局级单位各层次、各类别的指令性接收安置数量。

  七、正团职军转干部如何安置?

  当前正团职干部安置仍采取指令性分配的办法,不需要参加考试。

  市军转安置部门将根据档案反映的本人情况,结合部队组织、移交办、地方单位需求等情况,在征求干部本人意见后,在安置计划范围内分配单位。

  八、军转干部考试是如何进行的?

  (一)军转干部在接到考试报名的通知后,带两张一寸免冠军装照片,按要求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报名,填写相关信息。报名后,按要求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领取准考证或自行在指定的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军转干部在接到考试的通知后,按通知要求着装,带好准考证、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按要求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三)军转干部考试结束后,按通知查阅考试分数。

  (四)考试分数按一定的比例计入“考试考核”积分。

  九、军转干部适应性培训是如何进行的?

  (一)军转干部在接到部队转业办、联络员或原所在部队干部部门关于培训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着装,按要求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培训。

  (二)培训报到时,领取培训资料。通常还需录取指纹、验证指纹后方可进入培训场所。

  (三)培训期间,按培训要求作息就餐。因特殊原因确需请假者应先向本部队联络员申请,报市军转办批准备案。

  (四)培训参课率予以考勤打分。满分10分,每迟到一次扣0.5分,早退一次扣0.5分;每缺勤半天扣1分;影响课堂秩序的一次扣0.5分;请假者每半天扣0.5分。培训考勤分,将按一定比例计入军转干部的“考试考核”积分。

  十、军转干部考核是如何进行的?

  按照湖北省军转办文件,结合档案,对军转干部的资历、岗位、学历、奖惩等综合计分。计分工作由军转安置部门与部队转业移交部门、军转干部本人共同进行,计分结果由军转干部、部队联络员签字确认。

  十一、武汉市积分选岗如何进行?

  将副团职及一般军转干部的指令性接收安置计划、总分排名以一定的形式予以公开,除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可按指令性安置计划,在积分排名靠前的军转干部中挑选人员外,其他的副团职及一般军转干部,全部按排名顺序由其自行在指令性安置计划中,选择自己的安置去向及编制性质。

  选岗后,军转干部基本情况相近、岗位编制性质相同,双方愿意互换岗位的,可通过部队联络员或部队转业办向市军转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申请调整,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将视情处理。

  未参加考试及不选岗的军转干部,由市军转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在选岗后空余的岗位中指令性分配。

  军转干部注意事项:

  (一)军转干部接到在接到选岗通知后,应按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按要求着装,携带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户口本或房产证明、学历及学位证等证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和财会人员等请携带职称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

  (二)军转干部在选岗前,应先熟悉选岗规则,并按自已的积分排名情况,在军转办公布的选岗计划中,预先考虑自己可选的岗位。

  (三)大专以下学历(不含大专)军转干部,不得选择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岗位。选择法院、检察院岗位须有本科以上学历。受过党政处分的军转干部,不得选择政法、执法单位。

  (四)选岗时,军转干部按积分排名依序选岗,岗位选定后应签名确认。

  (五)未到场参加选岗者,未完成填写《选岗确认表》者,填写完《选岗确认表》后提出变更者,视为放弃选岗,由军转办在选岗剩余事业单位计划内进行分配。

  (六)选岗结束后,军转干部应与原部队及军兵种联络员保持联络,等待安置报到通知。

  十二、从哪些渠道可了解到地方接收单位信息?

  一是通过部队组织的专业前学习教育;

  二是通过适应性培训;

  三是通过战友、亲友咨询;

  四是通过网络;

  五是通过联络员。

  十三、武汉市军转干部随调家属是怎样安置的?

  军转干部随调家属的安置,按照对口分类安置的原则,根据随调家属的身份属性和工作专长,合理安排工作和岗位。随调家属是公务员的,原则上安置到公务员岗位;随调家属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原则上安置到事业单位工作;随调家属是企业员工的,相应安排到企业单位。鼓励有条件的接收安置单位,在积极稳妥的情况下,试行随调家属“货币化”安置。

  十四、军转干部办理报到入户手续需注意哪些问题?

  (一)军转干部在接到部队相关工作部门转交的“武汉市人民政府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通知(以下简称报到通知书)”后,须由本人办理报到入户手续。

  (二)军转干部持报到通知书以及部队师以上单位行政、组织、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先到接收安置单位报到。由接收单位在报到通知书上签注“已报到”字样,加盖公章。

  (三)军转干部持报到通知书及转业证到单位所在区人武部办理预备役登记(带三张一寸免冠军装登记照),由人武部在报到通知上注明“已登记”字样,加盖公章。

  (四)持已由接收单位、人武部签注、盖章的报到通知书、《军人公民身份证登记表》及公民身份证、配偶户口本及相关证明等到市军转办(在汉南、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安置的军转干部直接到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入户介绍信。

  (五)持报到通知书及军转部门出具的入户介绍信、《军人公民身份证登记表》、公民身份证、配偶户口等到落户所在区政务中心(部分区在“市民之家”)办理入户手续。

  (六)随同军转干部调迁的家属、子女办理入户手续时,须与军转干部本人一起,先到市军转办开具入户介绍信,再到拟落户区政务中心(部分区在“市民之家”)办理“准迁证”。然后回迁移地办理户口迁移、工作关系转介。回汉后,直接到出具“准迁证”的位置办理入户手续。家属、子女入户手续不再单独受理。

  十五、武汉市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机构是怎样的?

  领导机构:武汉市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小组;

  主管部门:武汉市人民政府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简称市军转办);

  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工作部门:武汉市人社局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处;

  十七、武汉市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如何联系相关工作部门?

  按组织程序,军转干部在办理完报到手续前,通常应联系原部队干部部门或各大军区、各军兵种驻鄂联络员。确需联系武汉市军转办的,有以下方式: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69号凯旋大厦五楼

  邮编:430010

  电话:027-82614034

  网址:http://jzgb.21train.cn

    (编辑:华图董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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